婆婆有兩個兒子,一個女兒,我是她小兒子的媳婦,平時她對她的小兒子最好,所以我也就跟著佔光了,有什麼事都願意先跟我說,這不又跟我說一件事,婆婆講:家裡住的這套平房子準備拆遷,開發商跟她說可以分到100平米房子兩套,外加50萬現金,
這個分配法,對我們來說是最好的,對大姐卻是最不公平的,房子100平方在我們這個小縣城最少也值60萬,
大姐對這個家貢獻是最大的,大姐家條件比起她兩個弟弟確實好多了,大姐是公務員,老公是企業高管,現住著180平米的樓房,在我們這邊應該說相當不錯了,大姐平時對她兄弟二人挺好的,出手大方,從不要求對等回報,舉個例子,過年給孩子壓歲錢,你如果給她的孩子1000元,她會給你孩子至少2000元,在對老人方面,也是孝順的,老人如果住院什麼的,花費都是她一個人拿,我們想拿,他總是說,這點錢你們就不要爭了,如果花費多了咱們再商量,所以我們對這個大姐也非常尊重!
想想這些,我就對婆婆說:你平時也經常跟我們講,我們兄弟兩個也頂不過你大姐一個孝順,可是為何給我大姐最少,
不是我不給你大姐,你看看,你才結婚兩年,現在還租房子住。你哥他們兩口結婚5年了,都在企業上班,掙的不多,是買房了,可是還的還貸款。你大姐家最好,住房子也大,也不用還貸款,所以你大姐不會計較的,
聽婆婆講的也有道理,我也知道大姐人相當好,如果婆婆這麼決定了,大姐不會爭的,可是我也有點擔心,一旦這麼做了,我們跟大姐關係還會跟從前一樣嗎?應該怎麼做才能最好,?
最新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