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過年了,元旦結婚,婆家送了16種東西給我家,弟媳想著從這些東西中挑選幾種回孃家走親戚用。
因為這個我弟妹還特意跟我和我媽說了一下,今年受疫情影響,她也沒上班,我弟弟一個人掙錢,要還房貸,養我侄女,壓力也比較大,我弟妹想著過年省的買東西了,直接拿我結婚的時候東西回孃家,我媽和我都沒有意見,我和我媽都覺得我送的東西,給了我媽,我媽就有決策權,我弟妹開口要,也是情有可原,我媽媽也理解,況且還能給我弟弟省點錢。
可能會有人覺得我傻,伏弟魔啦!我買的東西爸媽吃不上,被我弟妹送出去了我也心甘情願的。我覺得這件事情仁者見仁智者見智,不同的人有不同的想法,我和我的家人都是通情達理的人,不會介意這件事的。況且也沒有涉及到財物什麼的,不是什麼大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