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之前懷了一次,醫生勸我別打掉。怕我以後不能再懷孕了。但是我不想被我男朋友逼著打下來。
這次又懷孕了我的身體不允許打下他。但是男朋友她不想要,男朋友的父母也不允許它的存在。讓他跟我說清楚,和我分手。
我答應了男朋友和她好好談談,可是我想自己生下來自己養,不想自己以後一個人孤獨終老。
但是男朋友的父母怕我留著孩子是個定時炸彈。他說突然有一天養不活孩子回來要錢咋辦?不管是分手了對我自己成家或者他成家也有影響。他卻只給我了三萬塊錢作為補償,讓我打了。以後就是不能留著孩子,可是我就是想留著孩子,我該怎麼辦?
現在我被他們一鬧弄得住院了,三萬塊錢就想打發我。不可能,他父母來也沒說通。不可能為了三萬塊錢賭上我下半輩子的幸福。
但是他爸媽和他最近一直在說分手然後讓我離這裡遠一點。可是我就是不幹,我不想以後沒了孩子,但是他父母又逼得急。我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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