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大二,在學校且還有學業或者系裡面的工作要完成,倒不會覺得空閒。大學假期十分的長,如果沒有什麼其他的消遣,單是玩玩遊戲,刷刷劇什麼的總會感覺家裡太過無趣。
“你們假期去哪打工,在家實在不知道怎麼安排自己。”
“還沒想好,在家裡確實無聊,而且沒有了父母給的生活費,花唄誰來養?”
在校期間,我的不少同學就已經開始了兼職,大多數都是家教,這份工作安全而且收入不低,很受大家青睞。我心裡多少也有點這樣的想法,但是卻找不到這樣的渠道。
說實話,那時候我就是為自己的懶找藉口而已,在學校我還是覺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應該不少人也這樣想吧。
假期還沒捂熱,我就看到了一則讓我“自卑”的訊息,“我室友23天賺了7800,”我一個朋友如是說到。
“我現在在一家網課機構當老師,一天賺個120~200的樣子。”他又補充了一句。
這再一次沉重地打擊了我的自尊心,為什麼別人能在假期給自己掙零花錢,我還在房間裡看著電腦發呆?
“據我觀察,大部分人都是在別人荒廢的時間裡嶄露頭角的。”這是福特的看法,用在我身上就是——別人在我荒廢的時間裡嶄露頭角。
假期本應該是很充實很快樂的,我的不少同學還是像我一樣宅在家裡,抱怨沒有零花錢,坐在電腦前邊消遣時間邊長蘑菇,我和他們的區別就是我更多時間是用來發呆而已。
於是在這種“機緣巧合”之下,我終於在床上頓悟,行動起來,零花錢要自己給自己。
說幹就幹,但是我並沒有什麼好的頭緒,我不是什麼正統的“家裡蹲”,但是要遵守時下的疫情防控制度,沒法找到一個好的外出兼職。
對零花錢的渴望催使我決定試一試,想想我最擅長什麼,在學校我參加了多次徵文比賽,也參加了全國的劇本大賽,且都拿到了名次,我想,或許我可以從寫作的角度切入。
我想:“零花錢果然不是那麼容易掙的,我要學的還有很多。”
想起父親經常跟我嘮叨的話:“上了大學不要荒廢了自己的學業,還是要以學業為主,以後才能找到一份好的工作。”我知道,這多少是有我們家的經濟條件並不寬裕的因素。
每次月末都是父親打電話過來問我生活費還夠不夠,我總是說夠,而且有多。我一個月的生活費是1.5K,不算多也絕不算少,舒舒服服過上一個月還是綽綽有餘。
實際上,就算這個月花銷有點超出了我的掌控,我也不願意開口向父母討要。但我知道,只要我提了,他們就一定會給。
我很羨慕那些能給自己掙零花錢的學生,甚至有的還能把自己的學費給掙上,給父母減輕了不少壓力。想到這裡,手裡的零花錢總是會變得沉重許多。
大學生基本都是成年人了,有了一定的養活自己的能力。大學前一兩年我們還能說自己還在適應階段,之後每拿一個月生活費心裡就多一份愧疚,沒有誰能做到心安理得吧?
網上也有很多文章提倡我們實現“零花錢自由”,並且給出了不少途徑,我們也能看到不少成功的案例。我們不需要做的太好,只需要儘自己所能。
現在我每天都會開啟word碼碼字,正如我說的,我要學的還有很多。但是行動起來是對自己最起碼的尊重。
零花錢什麼的,還是自己掙的最有意義,不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