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之前接過一個離婚案件,當事人是50歲左右女性,博士。她和丈夫是在西北某城市,插隊落戶認識的,後來都參加高考,考了PK大學。畢業後她從事教學工作,丈夫開始經商。
再後來,丈夫經商成功,家裡人都搬到了上海。在浦東某高檔小區置業一套接近2千多萬的房產。
但隨著,她在經濟上依賴丈夫越多,丈夫對她的控制慾就越強。她告訴我,比如她丈夫表面功夫非常好,對待她的家人無微不至,每次同大家見面都是約在高檔餐廳,並且為每個人購置禮物,以至於她的家人沒人不說她 福氣好,嫁了這麼一個好男人。
可是,其中苦味只有自己知道。什麼事情都要彙報,什麼錢款支出都要請示。有一次她丈夫給她的家人購置了一條旗袍,客人穿上以後非常漂亮。她好生羨慕,就問丈夫可以給自己買一件嗎?丈夫直接說 :你穿什麼穿,都一把年紀了。所以當事人再也忍不住了,想要離婚。可又害怕對方,搞一些事情出來,所以想請律師幫忙離婚。於是,我們也接下了這個案子。
但是,沒過多久,一個夜晚,我接到一通電話,電話那頭說“我是XXX(當事人),我要被關進精神病醫院了,快來救我”突然電話就斷了,再打過去,已經關機?如果是你?作為她的代理人,你該怎麼把?我第一反應是,趕快救人?可去拿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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