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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語:接受他人的幫助是一種能力。

(1)

有一天,我在公交車站等車的時候,一個旁邊有提著蔬菜和肉的家庭主婦問我某輛車的末班車過了沒有。我看了看時間,給了她肯定的回答。微微有些失望,她開始給老公打電話,說自己錢不夠打車,問他能不能開車去接他,但是好像老公很忙。

看到她很著急,我就問她要不要我借她20塊錢的錢,支付寶還給我就好。

顯然時間不早了,她需要儘快回家,但她拒絕了,感謝我的好意,選擇步行回家。

我有點不好意思拿回20塊錢。我在想我是不是看起來像個壞人,不然她為什麼不接受我的幫助?

如果她收下這20塊錢,就可以方便快捷地回國,我也獲得了“助人為樂”的好感;她拒絕的時候,要走幾公里才能穿著高跟鞋提著輕便的包回家,我有點懷疑我是不是“醜”。

而且這不是錢的問題,20塊錢對我和這位女士來說都不是負擔。那麼障礙在哪裡呢?

(2)

那天我身上只帶了一些零錢,剛好夠坐公交的費用,但實際上,當我回到我的小區時,我不得不花2元錢坐公交。同行業的一個朋友給幾個人買了票後,我把車上的錢都給了他,一點錢都沒留給自己。

到了車站,總在猶豫要不要跟他們借錢坐2元起的車,到了車站才說話。下車後,他們乘公共汽車回家。我帶著兩筐楊梅被困住了,剛剛錯過了一輛我可以乘坐的公共汽車。

因為沒借到那兩塊錢,我帶著楊梅走了將近三公里,然後找了家銀行,弄了點錢。

誰真的在乎2塊錢?雖然不是很熟的朋友,但我現在的狀態是“超脫”。

叫公交的時候可以給自己留2塊錢;或者,以後向朋友借2塊錢。這樣真的會給朋友帶來麻煩嗎?別開玩笑了!其實我自己也不能“接受幫助”吧?

為什麼不能“接受幫助”?

(一)我不能接受幫助,因為我不想幫助別人。

在人際關係中,似乎有一種簡單的等價交換的觀點,就是如果我尋求某人的幫助,他以後問題我會覺得很難拒絕。誠然,相互依存和相互需求在維持關係方面很重要,但它們不應成為接受幫助的障礙。

因為說到底,接受幫助和幫助別人其實是兩碼事,也就是說,你可以在這件事上接受別人的幫助,然後在另一件事上根據自己的能力拒絕幫助別人。這樣就可以了,你不用遵循等價交換的極端原則,就是別人怎麼幫你,你也要做到相應的程度;你盡力而為。

分享一個北野武的故事:

北野武曾經在一家旅館裡休息。半夜,他發現下半身有些變化。當他睜開眼睛的時候,原來是一個男人在給自己東西。現在他覺得不好意思起來阻止。他覺得還是繼續裝睡比較好。當他完成時,他自己離開了。慢慢的,我發現雖然是一個男人送給他的,但我確實感到了快感。過了一會兒,那個人停下來了,北野武以為他要走了,但他爬起來,在北野武身邊小聲說,“輪到你幫我了。”。

“去你媽的!”北野武突然厭惡寒冷後生氣地說,然後,我揍了他一頓。

如果北野武遵循等價交換原則,這個人豈不是掰彎了?

(二)我覺得我不值得無條件的幫助。

我覺得自己配不上別人無條件的幫助,要付出點什麼才能“被愛”。我可以無條件的幫助別人,但我從來不覺得自己可以得到無條件的幫助。這種嚴肅的問責肯定會成為其支持者的鍋。如果一個孩子即使在父母面前,也需要付出一些東西來換取愛或食物,他實際上並不認為自己值得被無條件地愛和支援。也就是說,他沒有價值,他需要做有價值的事情,這樣他才有價值,交換價值。

(三)害怕被拋棄

因為害怕被拋棄,所以總是拋棄別人,總是創造自己生活在一個沒人會幫我的環境裡。是的,不依賴別人能靠自己的力量活下去,會不會被拋棄都無所謂。

在問別人能不能幫助自己之前,他們先假設別人不會幫助自己(其實是嫌棄對方),所以不存在“接受幫助”這種能力。

如果不能“接受幫助”,就要付出維持這種“無法狀態”的代價。明明是朋友的一點點努力,你卻執拗地浪費精力和時間。我開頭提到的兩個例子只是“滄海一粟”。假設你的生活中有500個類似的事件,平均每損失2個小時,就要為此付出1000個小時。

1000小時是什麼概念?假設你每天下班回家自學3個小時,1000個小時足夠你用333天,也就是你一年花在自學上的時間。這就是成本。

人生就是一群蝴蝶效應,在平行世界裡,你是另一個性格更成熟的人,你永遠不知道人生有多可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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