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歡一個人,就是卑微到泥土裡,然後開出花來。 ——張愛玲
01相信每個人的青春都有這麼一個人,他是你埋在心底的秘密,是難忘的回憶,是心跳不止也是一個可望而不可及的夢。
我沒有談過戀愛,但是我有很認真很認真的喜歡過一個男孩子。喜歡到,後來也再不敢那樣喜歡其他人。
我忘了為什麼會喜歡他,也忘了什麼時候他開始成為我記憶中閃閃發光的存在,就像是一場盛大的心事,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
我忘了我們是怎樣熟絡的,或者說,在他那裡可能我們並不算熟絡。
我只知道我們很早就加了對方的社交賬號,並在某天互換了聯絡方式。
之後,我會想盡一切辦法小心翼翼的儲存著和他僅有的聊天記錄,會不自覺的點開他的頭像,每發一個訊息總要斟酌許久。
睡前發一個晚安,夜裡總會醒好幾次看看他有沒有回覆,夢裡都是他回了我訊息。
我的字不好看,但因為他會找我借筆記,便花了一個暑假的時間把我的蜘蛛爬一樣的小破字練的賞心悅目。
他喜歡吃芒果味的糖,我雖然極討厭芒果,但是每次去學校還是會買很多,我假裝是自己很喜歡吃,然後分給周圍的人,再偷偷的多分一點給他。
我不敢叫他的名字,就連日記本上都是他的名字的拼音縮寫,寫時總會心驚膽顫生怕有人看見。
可能這就是所謂的暗戀吧。
怕他知道,又怕他不知道,更害怕他裝不知道。
高考結束後,我見他的次數並不多。
我在QQ上詢問了很多同學報考了哪個城市,最後才鼓起勇氣的點開和他的聊天框。
說來也怪不好意思的,我所有的QQ備註都是全名,只有他的名字後面加了三個點,只因為我幻想和他能有無限的以後。
我告訴他我報考了省內的一所大學,他說,嗯,加油。
我問他去了哪,他說因為喜歡南方的環境,所以報考了距離我很遠的南方的一所大學。
我心一空,下意識的扒拉開地圖,一千五百多公里,他和我學校的藍色點點之間隔了一千五百多公里的漫長與蜿蜒。
高中畢業前,我一直告訴自己高考之後一定要表白,現在真到了高考後,憋了半天,只說了句,祝你,萬事勝意。
直到後來我才明白,我把自己當成了耿耿,可他並不是我的餘淮,我們和他們唯一有關聯的只不過是我學著耿耿把最好的的祝福送給他,祝他,萬事勝意。
02後來的後來,空間是我唯一能獲得他的訊息的途徑,我默默的關注著他的動態,又生怕點進他的空間,留下讓人覺察的訪客記錄。
他開始迷上打遊戲,在空間裡分享他的戰績,對遊戲一竅不通的我,也下載下來,想要儘可能的貼近他的世界。
我把他這句話截下來,做了好久的鎖屏桌布。
有些心動,從一開始就覆水難收。
我覺得我開始越來越不像自己,就像心上結上了一個厚重的痂。
我能時時刻刻感覺到不舒服,感到它的存在,但是又不敢消除他的存在,害怕一揭開,滾燙的血就又滲出來,就任由它在心裡張啊張啊,最後成為一個不得不正視的印記。
高中因為文理分科沒有在一個班級,聯絡減少,卻依然掛念對方,終於在正值聖誕的這天,男生給女生表白,才發現這是一個持續已久的雙向暗戀,他們成為互相最好的聖誕禮物。
沉浸在他們甜美故事裡的我,覺得是時候該做個決定了。
我做了人生中最瘋狂的一件事,恰逢十二月,他生日就在這兩天。
我買了最近一趟到他城市的火車票,一千五百公里,九小時的車程,六百多塊錢的火車票。
我不知道一向膽小的我,怎麼就鼓起來了這一路的勇氣。
或是受夠了憋憋屈屈的暗戀,或是受同學影響也幻想自己多年的感情能有個像他們一樣甜美的結局,就像那句“因為喜歡,可迎萬難。”
亦或者,我就是瘋了。
晚上九點,我到了那個心心念唸的陌生城市,腦子卻一片空白,模模糊糊的在車站超市吃了一桶泡麵,才想起沒給他買禮物,我順著陌生的導航沿路買了蛋糕,路過花店,還買了一束臨近打烊卻依舊開的燦爛的向日葵。
找到去他學校的公交站牌之後,卻突然不知道怎麼面對他,這樣一個我,該拿什麼理由,什麼身份來見他。
已經是十二月底,雖然是南方,但風依舊很冷,車燈閃爍,透過公交站牌的玻璃,我模糊的看到了我自己,一天的奔波之後略顯憔悴,頭髮也亂的很,穿著肥肥大大的羽絨服好像一個醜小鴨。
突然覺得好可笑,他怎麼可能會喜歡這樣一個我呢,我像是突然清醒了似的,看著街上來來往往的車輛,來的時候的勇氣也隨它們一點點漸行漸遠,消失不見。
向日葵的黃色花瓣有點扎眼,刺得我的心一陣陣疼,我就在公交站點的長椅上,抱著我的蛋糕,不知道坐了多久。
03車水馬龍的路上,帶給我的全然是陌生與孤寂。
終於,我掏出手機,收拾起我殘存的最後一絲勇氣或是不甘,打了很長很長的一段話,涵蓋了我五年的種種的話。
大概就是“你真的很好,我喜歡了你很久,也藏在了我心裡很久,突然表白還怕嚇到你呢,我知道我不夠好,可能你都從來沒注意過我,所以我不奢求什麼,只想告訴你這件事,我不想在暗戀了,不管怎樣,我也真誠的祝你幸福,你如果覺得不舒服可以現在就刪了我所有的聯絡方式。”
我深呼了一口氣,點了傳送,我其實什麼都明白,什麼都能看出來,我卻還是期待著一個答覆,一個我自己都覺得不可能的答覆。
他的特別提示音久違的響起,這次的回覆竟然出乎意料的快,可能是風實在太涼了吧,我的手都開始顫顫巍巍的,我點開訊息,
他說,我被一個女生拒絕了之後,就再也不相信愛情了。
我的腦子嗡了一下,原來在我心心念念他的時候,他一直在為另一個人赴湯蹈火。
他又說,我現在就想一個人也挺好的。
他還說,也祝你能幸福,早點睡吧,晚安。
他語氣好像還是很溫柔,直到最後也沒有刪掉我的聯絡方式。
我忘了那天晚上我怎麼回來的,只知道怪可笑的是,能抵我一個月生活費的來回車票,只是去那個城市帶回來了個送不出去的蛋糕和花,而為此,學校食堂二樓七毛五的饅頭鹹菜和兩塊一碗的掛麵我交換著吃了好久。
又過了一段時間,趙麗穎和馮紹峰公佈戀情的之後,流行了官宣這個詞。
我反覆看著那張合照,點進來點出去,心好像突然就揪在了一起,像是冬天晾在外面的衣服,冷冰冰,皺巴巴的。
可是,晾在外面的衣服幾個晚上就幹了,而晾在腦袋裡的回憶,卻仍有許多夜晚還是溼的。
這道光,我終是抓不住。
就像那句話:他是我的滿眼星河,也是我的愛而不得。
我沒有食慾去吃晚飯,只是在教室的窗邊坐了很久,那天的夜很冷,冷過那個我去找他的聖誕節夜晚。
之後,我明白了,
他不是不相信愛情,他只是不相信你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