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被辜負,我還是選擇原諒。
畢竟玲還是一個孩子。
玲比我的女兒大一歲,雖然說是大一歲,其實,只不過大了七個月而已。
我晚婚,三十一歲生女兒。弟弟比我小十歲,卻未婚先孕,早我七個月生了女兒。
我生女兒時我婆婆公公已經七十多歲了,我母親才剛過五十歲。
本來是打算讓母親為我帶孩子的,這一切,因為玲的到來而泡湯了。
我只好請假在家自己帶孩子。因為兩個孩子年齡相仿,母親常常要去公園教舞,所以玲就常常住在我家,我一起帶著她和女兒。
常常被問及:“這是雙胞胎姊妹嗎?”
開始我還會耐心地解釋:這個是我弟弟的孩子,另一個是我的。
“長得都挺像你的,所以覺得是雙胞胎!”別人會意猶未盡地說。
後來,我乾脆不再解釋,只是微笑著點頭,似乎還很享受來自別人羨慕的目光。
她們倆漸漸長大,也常常穿著一樣的衣服、鞋子外出,衣服基本上都是我母親買的。於是便真的被別人當成了“雙胞胎姊妹”。
“這對雙胞胎姐妹長得真漂亮!大大的眼睛,跟你太像了!”我依舊只是報以禮貌的微笑,並不解釋,等到別人離開,我便和她們一起笑彎了腰。
姐姐和妹妹之間並不都是你歡我愛,她們也會有矛盾。
矛盾的焦點在於我的女兒。我的女兒生性倔強,生下來身高就長,吃飯也比較爽氣,所以長得比她高。女兒就以自己是姐姐自居,死活也不承認玲是姐姐的地位。
雖然她們手拉著手玩兒,卻從來不以姐妹相稱。別人問起誰是姐姐,她們也是爭先恐後地告訴別人自己才是姐姐。
就算是雙胞胎也不可能一起出生啊!總歸有先有後,別人聽了只覺得好玩,我也無奈,我想等她們長大了自然就不會爭了。
她們的性格完全不同,女兒豪爽,她乖巧。
在她們五歲時,她在我家過暑假。我每天給她們各煮一個土雞蛋吃。女兒總是第一個吃完,她吃東西慢,我等不及她吃完便開始洗刷了。
暑假過後,我把沙發移出來打掃,發現沙發下面有許多硬球球。仔細一看,原來是雞蛋黃,已經變硬了!不用問,我馬上明白過來,這是玲的傑作啊!
我和先生經常帶著她們一起出去旅遊,到東到西都理所當然地被看成雙胞胎。
小學二年級時,兩個人一起報了私教游泳課。有一次我上班,是我母親送她們去的。遊了兩個小時,我女兒說要回家了,她卻不肯,女兒只好等她。
後來女兒大概因為低血糖暈了過去,她就呆呆地看著,看著,並不呼叫大人!還是其他人及時發現了施救,才沒有給女兒照成太大的影響。
先生知道後既生氣又後怕,可是,面對還是孩子的她,我們能說什麼呢?
大概是在她們四年級的時候,我們帶她和女兒去世紀公園玩。她們說要和我們分開自己玩,我們約好在車子旁集合的時間,就和她們分道而行了。
幾個小時後,我們回到車裡。女兒哭喪著臉說快被渴死了,拿起水一陣狂飲。
而我和先生明明都看到,玲的手裡就拿著半瓶飲料,卻沒有給妹妹喝一口。
看女兒渴成那樣,先生很是心疼,我的心裡也很不是滋味。面對還是孩子的她,我能說什麼呢?也只能選擇原諒!
只希望她們長大了能夠成為一對好姐妹!結算我們已經老去,她們可以像這對蜻蜓一樣相伴相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