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前,好友被前男友狠狠敲詐了一筆錢。
好友在學生時期跟對方相戀。
窮學生的戀愛,總是很節儉。我去看她,她買了火鍋丸子招待我,說改善改善生活。
後來規劃不同,兩人分別在不同的城市,自然而然就分開了。
男的事業不順,感情也不順,幾年過去仍孑然一身。
女友則是另一番光景:先是進了一家很不錯的單位上班,隨後又找了一個薪資待遇更好的男朋友。
讓人意外的是,她前男友竟然輾轉反側,大老遠跑到她的城市找到她,還帶著一沓印了誣衊她出軌,拋棄自己的小卡片。揚言要去她和現男友單位大鬧,順帶再講一些她的私密事情,讓他倆在單位無法立足。
最後的結果是,三個人找了一個僻靜的地方,談了一天,給這個前男友幾萬塊錢了事。
事後好友向我借錢時,我氣不過,問她為什麼要給那幾萬塊錢,明顯對方不佔理,即便硬碰硬也行,沒必要這麼怕他。
她說,只是可憐他罷了。到了這個年紀依然有一大堆債務纏身,好不容易有輛車,還不會開,他已經夠慘了。
我十分不解,但還是借了她一點錢。因為她工作剛順當,手裡還沒有攢下錢。
幾年過去了,我突然明白了她的做法。
對方無賴,只有比對方更無賴,用更歹毒的方式才能治對方。
為了贏一個無賴拉低自己的下限,喪失自己的本心,這樣的贏又贏在哪裡呢?
所以,面對一個無賴,老老實實承認自己“技不如人”,趁早“甘拜下風”,雖“輸”猶“贏”,這才是最明智的做法。
好友這幾年也翻過身了,經濟條件直線上升,日子過得和和美美。
人到中年,該搏的功名尚未到手;上有老下,有小尚未安置妥當;詩和遠方,尚未抵達,又如何能把所剩不多的時間分給爛人、爛事呢?
不划算,實在是不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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