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去買菜,看見小區門口圍著很多人,熱鬧非凡,我一喜:喲!又有什麼好年貨賣的?於是我擠進人群,看到一個約70歲的婆婆和一個40歲左右的婦女正在吵嘴,多方打聽才得知:
兩人是母女關係。
婆婆一生養了一兒一女,女兒是老大。老人一生重男輕女。她傳統地認為:女兒是別人家的人、是潑出去的水,將來也不指望她養老,對她淡薄一些也無所謂。所以女兒出嫁時什麼嫁妝也沒置辦,還說:以後養老我靠你弟弟,不著你指望。女兒含淚離去。
幾年後兒子結婚成家,因吸毒加搶劫,被判坐牢三年。媳婦看他無可救藥的樣子也就跑了。留下一個天天要喝可樂、吃肯德基、整天抱著手機玩遊戲的孫子給老人。
一星期前,老人因走路著慌、一腳踩空,摔斷了右手。於是乎為老伴和孫子做飯的事就不好辦了。
為難之際老人這才想起了那個她不怎麼待見、遠嫁的女兒來。於是打電話給女兒:姑娘啊!為娘病得要死了,你快來照顧幾天吧!
接到電話女兒心急火燎地趕回孃家。在孃家娘要吃稀飯、爹要吃乾飯、侄兒要吃肯德基,婆家又催問何時回去?搞得女兒焦頭爛額。想起娘曾經說過的話、心裡不免火火的,於是就撿起孃的過、和她大吵起來。
老人說:我養了你的小,你就應該養我的老。你不養,我就去告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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