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個同學,小時候好勇鬥狠,是那種忍一時卵巢囊腫、退一步乳腺增生的主兒,頭腦其實並不簡單,但就是四肢太過發達。
初中時打遍全校無敵手,一群不良學生前呼後擁,頗具鄉村大哥風範,是全學校最拉風的男人。那大概是他生命中最瀟灑最快樂的日子,大小孩子都聽他的,一個眼神就能讓一群姑娘臉紅。他說一不二,一呼百應,學校裡,誰見了他都叫一聲哥。看誰不順眼,就一個沖天炮揍成國寶。
後來他沒去讀高中,並不是學習不行,而是覺得學習不如混社會酷,輟學回家時,一幫小弟用羨慕的目光送他出校門,那是不諳世事的瀟灑。老師們告誡他說你會後悔的,他回答我的人生裡從沒有過後悔。是啊,你的人生才剛剛開始。
初中文憑,農民出身,沒有一技之長,空有一腔熱血,和可笑又可憐的自信。家裡的農活不想幹,他爸讓他去學點手藝,他覺得掙小錢沒興趣,看多了白手起家,窮小子逆襲的網文小說,就覺得自己早晚要有一番造化,大鵬一日同風起,扶搖直上九萬里。
他認為自己的事業在江湖,不在鄉鎮,不在田間地頭,至少要在市裡。
他鬧著要出去打拼的時候,他媽勸他:“你這麼個瓜娃子,出去闖什麼闖啊,你懂啥啊?”
他爸坐在門口土色的臺階上,腳底下踩著兩塊碎磚,黃膠鞋沾滿了雨後農田裡的淤泥,還帶著零星的草葉。皸裂粗糙的手指夾著跟旱菸,吧嗒吧嗒的抽個不停。
火星明明滅滅,就像年輕人那顆蠢動不息的心。
“讓他出去吧。”
他爸嘆口氣,說:“像你老子,沒出息的玩意。”
二、
出來的第一份工作,是在一家飯店做幫工。
店長是同鄉,爸爸託人介紹的,好歹有個照應。
工資不高,一月2300,早九晚十,午休一小時。
像他這樣的農村孩子,城市再大,也找不到一份不辛苦就能體體面面的工作。他心想,小說裡成大事的人都要從最底層做起,乞丐尚能出英雄,何況服務員。
他住三樓,逼仄的空間放了兩張單人床,同住的是個二十多歲的大哥,是個幫廚。進屋都是男人的腳臭味,床底下放了兩桶泡麵,還有一地菸頭。
樓下就是女寢,住著店裡的幾個女服務員和前臺,跟他差不多年紀,都塗著紅嘴唇,眼睫毛忽閃忽閃的,大眼睛裡透著對生活的渴望和疑慮。
城裡的生活也不都跟他想象中那樣豪華,至少他的不是。一心想著成大事不拘小節的少年,第一次體驗到了什麼叫生活。店裡的員工餐格外難吃,幫廚大哥看他年紀小,偶爾會偷偷給他留點菜。大哥做的蝦特別好吃,但他還是想念他媽燉的排骨。
三、
學校老師七八年也沒教會他低頭認慫,出去打工一個月就全學會了。他是個聰明人,對別人的喜惡有著野獸般的直覺,他懵懵懂懂的感覺到,耍勇鬥狠,似乎並不是這個社會的真正法則。
他學會的不僅僅是這些,他還知道了,361°和耐克在他的學校都叫牌子,但是代表的意義其實千差萬別,kappa是背靠背,不是腳對腳,喬丹不僅有運球的,還有投籃的。
兜兜轉轉折騰到二十一那年,他談了個物件,物件跟他不一樣,雖然成績不好,但勉強讀了箇中專,學財會。
這一年他工資已經漲到了4000了。
他在店裡做副店長,物件在隔壁超市收銀。倆人窩在一個月租600的出租屋,牆壁都是斑駁的黴點,最貴的傢俱是一張雙人床。
有物件以後,4000元工資就象泡沫一樣,轉眼就看不見了。月底的時候,他們常常吃泡麵。
年底,他沒攢下幾個錢,爸媽打電話問他什麼時候回家,他支吾幾句,撒了個謊,說今年生意好,不放假了?
他開始學會報喜不報憂,離家遠行者,最怕爹媽牽掛。春節的時候,他在網咖包了臺機子,零點敲鐘,春晚裡董卿的聲音傳出來,舉國歡慶一片熱鬧。而他在吃泡麵,加了兩根火腿。
這個城市有萬家燈火,萬種生活,身處其中,但沒一毛錢關係。
初一那天,他爸輾轉進城,跟他吃了頓飯就又急匆匆的趕車回家。
臨走時候,給他留了兩千塊。
“在外面,照顧好自己。”
他看著他爸日夜操勞曬的黑紅黑紅的臉,拿著錢的手指甲貼在手指上,暗黃無光,還有洗不淨的黑泥。
忽然有點想哭。
四、
第二年物件沒有回來,電話裡,她告訴他:“我回家的時候,我媽給我介紹了一個能在城裡買房的,我不想跟著你租房了。”
那天晚上,他見識了成年人世界的崢嶸,他不再看那些心潮澎湃的小說了,書裡的主角,總是扮豬吃虎,幹什麼都能成功。
這種網文麻醉了多少沒文化沒資本的小夥,城裡的夜晚燈火通明,但他在城市裡安家的想法卻一片黑暗。他有點後悔,心想著要是好好學習沒準就不用這樣難了,想了一下,又只能自嘲的笑笑,不是這塊料,學了也沒用。
這一年他辭了飯店的工作,打算去南方城市闖一闖。
只去了一個月,就灰頭土臉的回來了。
他第一次坐那麼長時間的火車,原來,人一直坐著,也會累。
陌生的城市更沒有出頭的機會。
他二十二歲,出來打工五年,手裡的存款,連個廁所都買不起。
五、
二十四那年,他又談了個物件,跟他同歲,也是初中畢業就出去打工的農村小妹。一眼就相中了他,五個月以後,物件不顧爸媽阻攔,跟他結了婚,彩禮給了12萬。
他拿了兩萬,他爸給了十萬。農村人一輩子就這麼點積蓄,給他娶個媳婦,挺知足。
結婚那天,他才發現,這些年他在城裡混日子,跟爸媽見面的時間少之又少,竟沒發現他們也蒼老不少。歲月從來不曾他們的努力付出就善待他們半分。
他那一刻忽然覺得難受,又不知這種難受來自於什麼。如果他讀過書,興許就能寫出這種感覺了,可惜他沒有,只能嘆口氣,舔舔嘴唇。
結婚以後,他跟媳婦一起在城裡打工,兩個人省吃儉用,一年到頭,加上媳婦手裡的彩禮,還不夠一個首付。
第二年他在生鮮超市做庫管,開始在店裡過夜,媳婦一個人上下班,一開始電閃雷鳴還會給他打電話,後來也漸漸習慣。
好不容易抽出時間跟她吃個飯,路上過去的同齡姑娘都花枝招展,他媳婦穿了件半新不舊的衣裳,頭髮還是去年染的顏色,半黑半黃,素面朝天。
吃飯的時候,服務員問他喝什麼飲料,媳婦搶在前面說:
“要白開水。”
六、
轉過年,媳婦懷孕了。
為了養胎,媳婦辭了工作,他把丈母孃接來照顧媳婦。
超市進了一批草莓,他趁著便宜買了一兜回家,媳婦吃著吃著,忽然就哭了。
丈母孃嘆口氣:“人這一輩子都是自己找的,閨女啊,吃吧。”
晚上他問媳婦為什麼哭,媳婦沒說話。
其實不問,他也能猜出個大概,媳婦最愛吃草莓,嫁給他以後,還是頭一回吃。
媳婦從來沒有抱怨,但他知道,她嫁給自己,其實過的不好。
這年他努力工作,拼命巴結領導。兒子出生的時候,他手底下已經接了三家店,區經理要調到大區,明年,他就能升副經理。
工資水漲船高,在這個城市,似乎也看到了生根發芽的方向。
媳婦養好身體以後,也跟他在店裡工作,好像所有的一切都開始變得有希望。
可惜命運,從來都不會讓人一帆風順。
沒多久他爸忽然給他打電話,說他媽不行了。
村裡人叫車連夜把他媽送到鎮上醫院,鎮醫院不敢接,又轉院進了城。
重症監護室門外,他和他爸窩在走廊,誰也沒閤眼。
凌晨三點多的時候,另一波搶救患者的家屬跟醫生聊了幾句,忽然哭起來,護士推出來一個老人,不知道是轉院還是離開人世。
搶救一宿,他媽依舊沒有脫離危險,但有了點意識。
他和他爸換上醫院給的衣服,進去探視。
他母親身上都是管子,嘴上扣著呼吸機,費力的睜眼看他。
她折騰了半天,終於說出來幾個字:“回,回家。”
醫生說盡力搶救,不能保證治好。
他爸躲在樓梯口抽了根菸,忽然跟他說:“把你媽接回家吧,不治了。”
重症監護室一天一夜,錢就像流水一樣出去,母親在裡面生死不知,而他這個做兒子的,卻快要拿不出錢來。
他咬牙說不行,他爸瞪他一眼:“你媽也不想治了,插著管子,她難受,咱回家,讓她好好走。”
最後他還是把他媽接回家了。
因為他爸說:“錢都砸進去也不一定救得回來,你還有兒子呢。”
二十八這一年,他永遠失去了自己的母親。
母親甚少進城,從來沒在他的那住過一天,她八歲就成了沒孃的孩子,十八嫁給他爹,一輩子操勞,沒讀過一天的書。過世的時候,還不到五十。
她燉的排骨特別香。他這輩子,也吃不到了。
七、
母親走後,他想把他爸接進城裡。
他爸還是坐在門口的破臺階上抽菸,兩鬢斑白了不少,妻子去世以後,他也一下子蒼老不少。
“滾吧,老子還沒到讓你養的時候。”
他爸捨不得離開老家,莊稼人五十來歲,有那個不種地就養老的。
“等你老子不能動了再找你。”
這一年,他開始頻繁的給他爸打電話,媳婦特意教會了他爸用手機影片。
第二年,他終於升職成了區經理,但卻是另一個城市。
他和媳婦兩地分居,少有假期。
孩子剛剛會走路,總以為爸爸就是住在手機裡。
分居的第二年,媳婦辭了工作,帶著孩子來找他。
到了兒子上小學的年紀,他和媳婦折騰了很久,花了五萬,給兒子找了當地最好的小學。
而他媽當年住院,一共也才花了四萬五。
八、
跟大區領導吃飯的時候,領導喝了他敬的酒,說:“你啊,沒文化,要不還能往上走走。”
他笑呵呵的點頭,心想著自己現在條件好了,以後得讓兒子好好唸書。
沒文化,沒出息,一輩子給人家打工。
他和媳婦每年都花不少錢給學校給老師,補課一個月也要花不少錢。
這一年他月薪將近兩萬了,但是生活似乎過得更加緊湊,日子像是擰緊了的陀螺,不知疲倦的轉悠著。
有天他媳婦忽然問他:“咱倆買個車吧,兒子同學上學都有車。”
還沒等他說話,她又自己唸叨起來:“還是不行,得先買房安家,戶口到時候挪過來,兒子上學才方便。”
媳婦嫁給他十幾年了,還一直住的是出租屋。
他很久沒吃過泡麵了,可他現在的心情,跟那個大年夜蹲在網咖吃泡麵的年輕人,幾乎一模一樣。
冬天換季的時候,他媳婦說想買件衣服。
自己出去轉了一圈回來,給兒子買了兩條褲子一件棉襖,給他買了一雙鞋。
他問媳婦:“你衣服呢?”
她說:“太貴了,再將就一年吧。”
那天媳婦睡著以後,他坐在出租屋的窗臺邊,抽了三根菸。
兒子成績一般,補課也沒什麼成效。
有天他下班剛好有時間,看見兒子的考試卷子,氣的想罵他幾句。
兒子說:“不學習不也挺好麼,你不也沒上學麼。”
這一刻他忽然想起來那一年坐在臺階上抽菸的父親。
想說的話全都哽在了喉嚨,最後只嘆口氣:
“像你老子,沒出息的玩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