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式的逼婚,以及“勸和不勸離”的傳統觀念,其實害了很多在婚姻牢籠裡的人,不管是女人或是男人。若是一開始就是錯誤的結合,我不瞭解為什麼要強迫自己或別人,一輩子去過身心受折磨的生活。
婚姻走到“離婚冷靜期”,早已經來不及。人性沒有“一時衝動”這種事,會爆發放到檯面上的都只是導火線,早有一些種子深埋在潛意識及血液裡。
那個深埋的種子是什麼?
要結婚必須有兩個條件,就是我們在生活中常看到的兩個詞:第一個叫做“真命天子或天女”(後面用真命天子來代替),第二個叫“緣份”。
請不要嘲笑“真命天子”這個詞。在古代,含蓄地叫它“柴米油鹽醬醋茶”,亦或是更直白的一個詞,“門當戶對”,放在現代來,有個絢麗的名字,叫做“價值觀”。
請問,現代人那一個分手或離婚的理由不是世界觀、價值觀、人生觀三觀不合?就算出軌或劈腿都是人生觀的一種。
所謂的三觀合,不是兩人想法或個性一模一樣,而是,一個是霸道總裁,但另一個是“天生的”願意被霸的小秘書。一個是彪悍的男人婆,另一個是“天生的”小男人。
一個杯蓋永遠適合一盞壺。
緣份,用佛學來說,是一個因;用邏輯思維來說,是一個input;用物理學來說,是磁場;用天文學來說,是時間維度;在醫學上,其實就是人體大腦產生催產素,俗稱愛情荷爾蒙,通常三個月後就不再分泌了。
因此被父母逼婚,那不是自然的邏輯,或是相同磁場相撞。年齡到了就隨意找個人嫁了、娶了,甚至於因為覺得對方家中經濟條好或長的不錯,這也許只是身上某個荷爾蒙作祟。
人生價值觀不同,定會造成無法一同成長及同步,總有一天會同床異夢或離婚。
所以回到主題:離婚冷靜期。
離婚冷靜期之所以沒有多大的作用,是因為早在兩人決定結婚的那一霎那,就已註定了未來的結果。今天去撤銷了協議書,問題依舊會發生,它並沒有被永遠解決。除非,有人變了性情或價值觀,但這種機率少之又少。
此時冷靜了,不代表著兩人未來生活幸福,可能只是回到麻木不仁或爭吵不休的婚姻裡而已。
但若要硬說,離婚冷靜期,會為婚姻帶來什麼婚姻觀的影響?
那就是都要回到源頭,不要為了結婚而結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