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威哥打來了電話。談笑間,又憶起了那段青蔥歲月。那時,你十九歲,我十七歲,不懂愛的年紀,在信件中傳遞著淡淡的喜歡和想念。還記得你因為一個星期沒收到我的信而焦躁,和戰友大打一架;還記得你冒著大雨去傳達室,在小山一樣的信堆裡找我的信,找到後的那種欣喜若狂;也記得你在外集訓一星期,因為通訊不便,你一個星期的信一次寄給了我,那封信可真重,整整二十一頁呢;更記得那個讓我接了四元五角錢、還換來其他同學埋怨的超長時間的電話……轉眼間,二十年了。這二十年裡,我們遠隔千里,我們那份青澀的初戀情懷早已沉澱成了濃濃的親情。二十年裡,和你一道分享過保羅降生的喜悅,記得你當時說過的一句話:此生足矣;也埋怨過你放棄我親親的嫂子,執意離婚;最難忘的是5.12大地震時,我一遍遍撥不通你們電話時的那份焦急和無助,好在老天有眼,你們都平安無事……其實,我該對你說聲對不起,你說我的信你都完好無損的儲存著,你問我是否還留著你的信,我支支吾吾的回答還有一些吧,其實,在我和老公結婚的前夕,我把所有的信全部付之一炬了。因為,對於一個女人來說,結婚意味著把自己的全身心交給自己的另一半,那就應該在結婚之前把以前的種種清理掉,不過,我想你應該是不會怪我的。你說過,你認識我的時間比我老公認識我的時間還長,你比他更瞭解我。你說去年在桂林旅遊時很想來湖南看看我,可因為團友的阻攔未能成行,你說有機會一定要來湖南看我一眼,不然我們都老了,其實就算是我們相見時已是白髮蒼蒼,那又有什麼關係呢?就如你說的,在你心目中,我永遠十七歲,這也是個不錯的選擇,至少我喜歡!最欣慰的是你終於找到了一個你珍惜的人,雖然我更喜歡我的前嫂子,但從和她的聊天中以及她的照片中我知道她現在也找到了她的幸福,過得很好,這樣的結局也是皆大歡喜吧,這麼多年了,你終於不再折騰,安享靜謐,真好!歲月匆匆,物換星移,但有一種情愫卻能天長地久,永不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