嗡!半夜放在床頭的手機突然振動,因為最近情緒緊張,導致睡眠很淺,一下就被這振動聲吵醒了。拿起手機-看螢幕,是朋友小文打來的電話。
我迷迷糊糊按下接聽鍵,邊就傳來小文的抽泣聲,聽到後我精神一下也抖擻了起來 ,馬坐起來問她怎麼回事。
她抽抽搭搭地回答道是和男朋友張巖分手, 我只好打著燈籠陪著她,差不多到了凌晨四點才結束通話電話,我明明睡眠不足很困,但卻遲遲睡不著了。
小文和張巖談了三年,從去年開始小文就暗示張巖什麼時候和他結婚,但張巖遲遲沒有正式這個問題,回答得最認真的一次就說了句: 我媽不同意,等-段時間吧!
小文覺得是張巖媽媽不同意他們的婚事,張巖還是愛她的,願意和她結婚白頭到老。可惜一切都不是她所想的那樣。
前幾天小文和同學在商圈逛街,無意中看見張巖上了一輛寶馬車, 駕駛座 上坐著一個女人,兩人開著車揚長而去。
不安懷疑湧上小文的心頭,小文已經無心再逛下去,為了避免尷尬早早的就和同學散了回家。
她把張巖約了出來, 張巖坦白那女孩兒是他在一年前就開始追求的結婚物件 ,家庭背景甩了小文+萬八千里。
小文自此才明白張巖想要的結婚物件不是自己,而是一個可以讓他少奮鬥十年二 十年的女人。
其實現代社會中像小文這種情況的很多, 無論男女。
畢竟兩個人談戀愛只要對彼此的性格、身體有產生特殊的情感衝動就非常容易的就走到一起了,這個階段不需要考慮家庭背景是否相當、房子存款,完全全的是二人構建的世界,甜蜜屬於兩人的甜蜜,產生隔閡傷害的也只兩個人之間的事,不牽扯其他。
但婚姻關係就複雜得多了,婚姻意味著責任。婚姻關係就像是一人命, 兩個人各佔半條命,有一方(半條命)出現問題,組成的命就會出現問題, 就相當於身體不適了,身體不適通常就要看病,而病也分大小嚴重與否。
輕微的“病”也許吵個架,紅個臉第二天也就好了, 嚴重的就得兩個人二次上民政局辦證了。
所以戀愛對於兩人的捆綁遠沒有婚姻那樣來得緊湊, 戀愛期間可以隨意,婚姻就意味著買房生孩子,甚至明天中午吃什麼都要商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