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渴望追求卓越,如果以此為終點。在解讀個人生活時,可以從許多細小的表現形式中找到線索,比如微笑的方式、處理問題的原則……這個解讀過程,就像考古學家,透過不斷髮現碎片、殘骸,直至古蹟全貌逐漸顯露在我們面前。
在所有的表現行為中,早期回憶能為我們提供一些“碎片”。
阿德勒在《自卑與超越》中記錄下幾個他和陌生人溝通的早期回憶片段,其中一個片段令我印象深刻:
“我最早記得爺爺的葬禮,那年我三歲。我看到他躺在棺材裡一動不動,面無血色。從墓地上,我記得棺材放下去的時候,繩子從坑坑窪窪的棺材底下往外抽。從那之後,只要提到哪個已經去到另一個世界的親戚、朋友或熟人,我都怕得發抖。”
對於這個女孩來說,他早期回憶裡印象最深的事情是死亡,我們終將死去,她把死亡看作生活最大的威脅。阿德勒提出,這種兒童會努力降低死亡帶來的威脅,他們可能會立志做一名醫生。如果問一個醫生最早能記得什麼,他們往往提到的是有關死亡的記憶。
早期回憶與個人生活風格、目標密切相關。我們能從中判斷他幼時與家庭成員的關係。至於回憶是否準確,並不是很重要。重要的是我們做出了什麼判斷“我是什麼樣的人”、“我知道這個世界是什麼樣的”。這些回憶對我們的現在和未來產生了怎樣的影響。
然而,童年回憶可以進行不同的解讀,有些人遭遇不幸會把它當做教訓,以避免將來再發生這樣的事;另一些人則對此遭遇念念不忘,藉此抱怨生活不公。就像有的家長會對孩子說:“我小時候經歷的這些困難,到你這裡怎麼就不能克服了呢?”
同樣的經歷,解讀方式不同,會有不同的行為表現。除非改變解讀方式,否則行為不會輕易改變。
有時我們也會利用回憶,來加強我們的情緒。灰心喪氣時,我們會聯想起此前的傷心回憶;當開心且充滿勇氣時,一切事物都顯得無比美好。
曾經的回憶浩如煙海,選擇記住的只是我們認為與自己情況有直接關聯的片段,無論這些片段多麼模糊。這些回憶代表著我們的“一生”,我們不斷重複這些故事,警告或是溫暖自己,支撐我們面對未來的挑戰。
試想一下,曾經那麼多經歷的回憶,為什麼偏偏就記住了那幾個---可能是父母的嚴厲責備,可能是校園表彰大會,可能是暗戀人的某次嘲諷……這些經歷,加強了我們對於生活意義的解讀,或是改變對世界的解讀方式。
比如,同樣是失戀,如果是和喜歡的人分開,我們會悲痛欲絕,幾個月甚至幾年都無法從這些陰影中走出來,我們會和別人訴說這種悲痛多麼強烈;如果是不喜歡的人分開,可能感覺不會這麼強烈,甚至半年後早已將此事拋之腦後,不再提及。可客觀上,這些都是分手經歷。
也就是說,我們是用回憶反過來加強我們對於意義的解讀。和他人分享這些經歷,我們以為這些回憶是客觀存在,以此證明我們理解的意義。甚至為了這個意義,我們還會“添油加醋”,想想我們的身邊,這樣的人不在少數。
經歷並不決定我們的一切,我們並不是受制於經歷的創傷,這取決於我們如何解讀這份經歷。
這裡並非強調經歷不重要,我們是用個人選擇的回憶經歷,加之感悟,用它們來編織我們賦予生命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