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自古以來婚姻的締結,就有男方在婚姻約定初步達成時向女方贈送聘金、聘禮的習俗,這種聘金、聘禮俗稱“彩禮”。
婚前給付彩禮的現象現在還相當盛行,已經形成了當地的一種約定俗成的習慣。尤其是在我老家農村,彩禮對於收入不多的農民,真的成了負擔
隨著社會觀念的逐漸開放,農村的很多年輕人,也都是自由戀愛,未婚同居,甚至奉子成婚也不新鮮。
我老家的侄子和侄媳婦是奉子成婚的,那一年,侄子剛剛20歲,女朋友就懷孕了,給弟弟打了個措手不及。
侄子回家說了懷孕的事,弟弟和弟媳趕緊的就提上禮物去女孩家裡提親。
在談到要求時,女孩母親說,要在縣城有套房,外加10萬的彩禮錢。因為女孩還有哥哥沒有女朋友,所以錢要留下給哥哥,女兒沒有嫁妝。
弟弟、弟媳都答應下來。儘管老家有一院的新房,裝修得也不錯,還是在縣城買了一套兩室一廳的樓房。
那時媽媽還在世,哥哥、妹妹和我每人給了5萬元,算是給湊點分子錢,以便讓侄子順利結婚。
房子匆忙裝修完,來不及通風散散裝修材料的味道,侄子就匆匆忙忙地辦了婚禮。
四個月後,侄媳生了個漂亮的小女孩,弟媳到縣城去伺候兒媳坐月子。
正在全家都高興的時候,侄媳的媽媽也去看女兒,並向弟媳提出,當時女兒結婚,只要了10萬的彩禮,現在兒子訂婚,對方提出要20萬彩禮,家裡實在沒有錢,想讓我弟弟再給湊幾萬。
弟媳當時就說,家裡的錢買房都花完了,親家很不高興,當時就跟弟媳鬧得不愉快。說女兒說了,大伯和大姑小姑都在大城市掙錢,你再找他們每人要2萬,不就是一句話嗎。
最後兩親家鬧得不歡而散,弟媳生氣也不管什麼月子不月子,就回了農村家裡。親家由於沒要到錢生氣,也不給女兒做飯,不管孩子。侄子也夠孬的,他也不會做,每天就出去買兩籠包子,給媳婦和丈母孃吃。
就因為這件事,兩家人到現在還彆扭著,讓侄子、侄媳夾在中間,左右為難。
我認為,在農村,彩禮按照地方風俗,結合自家經濟情況,給個10萬左右就可以了。畢竟農村人掙點錢不容易,可在老家,很多人家都想把給兒子娶媳婦的花銷,轉嫁到女兒婆家,真的太不合理了。
另外,就是在農村,重男輕女還是存在的,他們認為,姐姐或妹妹,扶持哥哥或弟弟是應該的,而且是一輩子的責任。
友友們,你們那裡有結婚要彩禮的習俗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