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我和老公都在一家公司上班,他上班時間稍微久點有四五年,我就做了2年多,後面有寶寶了,我們就自己出來開了個小餐館。上週末,以前一個組同事說好久沒見,設局大家聚聚,後面看到大家也是AA了。老公他自己去了,我沒有去。
老公一直說我絕情,以前的同事聚會都不去。我是這樣想的,在深圳的城市,大多都是外地人,無論是工作還是生活大家變更得都比較快,而且都是同級的同事,現在我們也算是各走各的陽光道吧!假設以後我缺錢缺力,也不會找他們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吃個飯打個車來回也得花個一兩百。我堅決不去。
不過我老公自己去了,回來我問他吃得開心嗎?有什麼收穫嗎?他的回答是就一起聚聚吃個飯開心一下。要什麼收穫!我直接把我的想法說給他聽,他竟然說我翻臉比翻書還快!
大家同意我的做法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