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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上的痛也比不了心中的疼。我該狠狠賞自己幾巴掌,遇人不淑,眼拙活該!野男人?貌似在為我吃醋,自己的所作所為又算什麼?

這十二年是怎麼一分一秒過來的?竟想不起來,真可笑。這是我懦弱的報應嗎?閃婚,太過自信,覺得付出真心就能維持一個家,換回一顆真心,我真是天真!!!

那刻他就是魔鬼,如果他手裡有把刀,我相信他會毫不猶豫給我一刀,他有暴躁症,我竟不知,還是心裡已感覺到,在賭他對我的心真有幾分?

那刻看著他,很可怕,怕到我想吐,怕到一下子不想再掉眼淚了,突然自己很平靜,很平靜,彷彿剛才的種種不是自己親身經歷的。不該一次次的決心離婚而猶豫,不該說為了孩子,而讓孩子看到這樣的一幕。我錯了,太錯了。以為再努力一些,那顆心就完全是你的了。殊不知,從一開始的結婚就是個錯誤,三觀不同,秉性不同,理想不同,處事不同,每天的日子都是湊合而過。從未吵架後這能如此平靜過,很平靜,明明心裡堵,一滴淚眼睛也不願再流,我是到一定的境界了嗎?我應該接受他對你沒有情的事實。

很釋懷,明天該好好談談離婚了,帶著孩子迴歸當初拼搏的模樣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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