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摘錄:
答應人辦一件事沒有辦,欠了人的錢沒有還,受了人的恩惠沒有報答,得罪了人沒有賠禮,這就連這個人的面也幾乎不敢見他;縱然不見他的面,睡裡夢裡,都像有他的影子來纏著我。為什麼呢?因為覺得對不住他呀,因為自己對他的責任,還沒有解除呀。不獨是對於一個人如此,就是對於家庭、對於社會、對於國家,乃至對於自己,都是如此。凡屬我受過他好處的人,我對於他便有了責任。凡屬我應該做的事,而且力量能夠做得到的,我對於這件事便有了責任。凡屬我自己打主意要做一件事,便是現在的自己和將來的自己立了一種契約,便是自己對於自己加一層責任。有了這責任,那良心便時時刻刻監督在後頭,一日應盡的責任沒有盡,到夜裡頭便是過的苦痛日子;一生應盡的責任沒有盡,便死也帶著苦痛往墳墓裡去。這種苦痛卻比不得普通的貧困老死,可以達觀排解得來。所以我說人生沒有苦痛便罷,若有苦痛,當然沒有比這個加重的了。
翻過來看,什麼事最快樂呢?自然責任完了,算是人生第一件樂事。古語說得好:“如釋重負”;俗語亦說是:“心上一塊石頭落了地”。人到這個時候,那種輕鬆愉快,直是不可以言語形容。責任越重大,負責的日子越久長,到責任完了時,海闊天空,心安理得,那快樂還要加幾倍哩!大抵天下事從苦中得來的樂才算真樂。人生須知道有負責任的苦處,才能知道有盡責任的樂處。這種苦樂迴圈,便是這有活力的人間一種趣味。卻是不盡責任,受良心責備,這些苦都是自己找來的。一翻過去,處處盡責任,便處處快樂;時時盡責任,便時時快樂。快樂之權,操之在己。孔子所以說:“無入而不自得”,正是這種作用。
感悟:
生命中最痛苦的事莫過於責任未盡,生命中最快樂的事莫過於責任已盡,梁啟超先生大概是這樣認為的。
不能否認,未盡責任的內心難逃良知的譴責,負重般的壓迫感亦會如期而至,生命的光輝將在一瞬間消逝殆盡。但若說責任未盡的後果只有痛苦,我不敢苟同。
誠然,被未盡之責束縛的靈魂並不少見。責任的拖欠意味著短時間內的任務沒有完成,也可能代表著一生的目標跌入深淵,故因此個體生命的價值將面臨擱淺的危機。“湖上影子,惟長堤一痕,湖心亭一點,與餘舟一芥,舟中人二三粒而已。”晚年的張岱就這麼看似隨意地給後世留下了一筆,似乎他一生結束時的心情是如此的閒適淡泊。然而曾經是紈絝子弟的他未在風華正茂之時建功立業,如今剩下的只有逝去的故國和一個苟延殘喘的生命。未能盡責的他,眼中是皚皚湖心亭,心中是漫漫失責痛,無盡的悲傷伴他入土。身為臣子未能擔保國之責,壓倒般的後悔感將導致他永久的沉淪,生命難歌。
然而並非所有的靈魂都甘願就這麼被戴上枷鎖。失責不一定意味著生命價值的湮滅,若血肉之軀能具備與其摩擦鬥爭的毅力,那麼痛苦在這摩擦之中有望過渡為動力與堅持,使生命浴火重生。
堅定的共產主義者葛蘭西被打入死牢,可他的革命尚未完成。命運又玩笑般對他進行了第二次審判:十多種疾病的同時折磨。他如囚鷹般沮喪,義大利的無產者們還未自由呵,他生命中最沉重的責任還未圓滿呵!可囚鷹終究是鷹,未盡的責任驅使著他無數次從病榻上站起,以剩餘的所有精力書寫著共產主義領袖的思想光輝。未盡之責早已化為動力,促使他掙脫枷鎖,繼續飛翔,最終振翅於無數後人的心中。倘若我們能換一種態度對待未盡之責,生命中就不止剩下絕望;我們若願意作最後的鬥爭,生命與責任之間的摩擦將碰撞出新的火花。
其實摩擦之間還不止這些。羅莎·盧森堡與葛蘭西面臨著相似的處境,然而她筆下的玫瑰雲便可以證明她仍然懷揣著一顆希望與仁愛之心。她能在獄中聆聽到外面山雀的輕鳴,能感知到生命的律動與潛滋暗長。她甚至同情為人類拉貨的牛兒,她曾說:“牛的眼睛在流淚。”同樣的,她也未盡身為共產主義革命者的責任,但這並沒有給予其毀滅般的打擊,反而更加激發出她原本內心深處的善良與熱愛。同時這種善良與熱愛是極具鋒芒的,她因此方有動力繼續革命,昂首向前。
由此可見,沒有完成責任未必會壓垮一個鮮活的生命。生命與責任摩擦的產物,將由人自己決定;人生的結局是消亡還是不朽,也決定於自我。
生命的頑強就在於,它拒絕唯唯諾諾,願意負重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