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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最近上熱搜的離世一年多的96年女孩比作“現實樊勝美”,讓人一下子懂得她的不幸:她的原生家庭沒有給她足夠的愛;她拿著較高的工資卻每年超支給父母,被迫成為“扶弟魔”;在那麼多個難熬的夜晚,她煎熬地相信明天是美好的,卻在非工作時間到錢塘江散步時因漲潮意外去世。離世一年的時間裡,她的父母多次向其公司領導索賠,並提出41萬的“賠償”,因為父母認為女兒的命值41萬,而且有理由在離世後發揮她的價值“為弟弟付房子的首付”。

社會的輿論一下子開始譴責這樣的父母,也同情在這樣的原生家庭下艱難度日的她。上學時,我們被教育要學會“孝道”、“孝順”、“孝義”,但是老師也告訴我們不要“愚孝”,不能一味“順從”。而在現實中,並不是所有的人都能做到孝順,也不是所有的人都能擺脫愚孝。很顯然,這樣的“現實樊勝美”不是個例。

電視劇《歡樂頌》中的樊勝美

我身邊有一個朋友曾經也把自己比喻成“樊勝美”。以下是她講給我聽的故事:

她說:“在我的家鄉,孝義大過天,如果父母有要求,子女必須滿足,不然就會被街頭巷尾的輿論所譴責。大學畢業後已經工作三年的我,常常被父母認為一事無成,因為我選擇了在一家上市公司工作而不是聽父母的話去考公務員,他們認為我的工資少還不體面。為了扶持貧寒的家庭,工作第一個月開始,我除了負責妹妹大學四年的學費和生活費之外,還要為家裡幾十萬的自建房還貸(自建房是弟弟的)。一開始我非常開心能為家裡付出,每次拿了工資都很興奮轉給家裡。但是漸漸地,父母覺得我給得不夠,開始很頻繁地、一張口就想要2萬、3萬,最近一次已經到了六七萬。聽著父母電話裡‘撐不下去’的哭訴,我也走上了負債的道路。三年了,我不僅是個月光族,還負債累累。周圍人做生意賺了大錢,父母看著眼紅,就借了錢給弟弟做生意,他們相信弟弟是塊天生就能做好生意的料子,然後一次兩次,生意失敗了,家裡的債務越來越多。和父母說,我的債務比我的月工資還要高,父母認為我是讀過書的,有能力解決這個樣的事情;和父母說,還清這一次六七萬的債務,能不能不要一次就要這麼多,父母認為,你要嫁出去了,不多要點就要不到了。有很多個夜晚,我都是哭著睡著的,因為我不知道我揹負的債務,什麼時候能還清。”

她是父母的“救命稻草”,也是父母的“替債羔羊”。她是在愛的家庭中長大的,父母把畢生積蓄都用在了養育她和弟弟妹妹身上。長大後,她體會到了成年世界的不容易,也明白了父母的艱辛。而我不能苟同的就是,她的父母不認同她的工作,從不肯定她的努力和付出,認為子女應該無條件幫扶家裡,甚至把家庭的債務壓力轉移到她的身上。

她的父母不肯定她的付出,認為子女理所應當無條件服從父母的想法。

從小學到大學,她“霸佔”著班級第一蟬聯年級第一的位置,拿了無數的第一名和獎學金,讓父母光彩了十幾年時光,突然在畢業後拿到的工資沒有周圍那些輟學做生意的同學多,她的父母確實會很很失望,即使這是一種不好的表現。但是,每個人都要有知識和經驗(可以受教育得到,可以在社會積攢到),受教育是為了提升自己的素質,只為了更好的生活,並不是為了攀比,不是為了“必須成為一個富翁”或者必須迎合很多人所認為的“體面”。正是因為精神富有,才讓我撐過了難熬的夜晚,也正是因為知識就是力量,她找到了自己喜歡的工作並得到物質上的自給自足。而她的父母,從來不對她的工作給予正面評價和肯定,這是很讓她難過或者產生自卑的事情。

她的父母認為子女應當無條件幫扶家裡,“我養育了你們,應該得到回報”。

在十幾年的學習生涯裡,我們都知道,贍養父母是我們的義務。我們愛父母,所以我們很孝順;但是父母愛我們,這種我們歌頌了幾千年的“無私的愛”是強制性要求回報的嗎?如果讓子女不幸福,那還是“愛”嗎?都說世界上能無條件支援你的只有你的父母,那如果父母不支援你了呢?

她說:“很多朋友都說,你要拒絕,不然會被壓垮的。是的,我舉步維艱,但是一聽到父母的哭訴,如果我‘勇敢’地拒絕,我是不是太無情了?我如何面對父母口口聲聲說我‘不孝’。”

她經受著痛苦,也期待著父母的“頓悟”,陷入一個兩難的境地,在情與理之間不斷徘徊著。

今年她就要組成一個新的家庭。她為了讓愛她、理解她、包容她的男孩不要因為她變得不幸,她決定走出這一步,勇敢地說“不”。她表示,她依舊會好好對待她的父母,但是要選擇在自己能承受的範圍內,不能因為自己的愚孝讓她的小家受到不好的影響。

回到文章開頭的話題,我能理解這位96年遭遇不幸的女孩,她的家庭可能是在一定程度上是真的很需要她的付出,但是父母的要求不能超過子女所能承受的,父母的要求也不能超越情理的範疇。愛是相互的,希望這種血濃於水的親情,能讓每一個家庭成員都得到溫暖和幸福。和社會大眾一樣,我們不希望,孝順的乖孩子被道德綁架陷入不幸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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