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們總說婚姻是兩個家庭的事,在我對婚姻還不瞭解的時候,也贊同過這種觀點。可在辦理過近千件離婚案後,我發現,這個長久以來被大多數人普遍認同的觀點,是錯的。
因為根據我多年對失敗婚姻的觀察,如果沒有原生家庭的干擾,我所辦理過的離婚案件至少有一半以上是不需要走到離婚這一步的。
大部分夫妻在結婚之初,感情非常純粹,他們就是想延續戀愛的甜蜜,然後簡單地在一起就好。即便在相處過程中會因為性格三觀的差異而產生爭執,但只要沒有原生家庭的干預,夫妻間的彼此依賴,會讓爭執很快過去,取而代之的是理解、包容和接納。
長此以往,夫妻間慢慢形成自己的矛盾解決機制,從而便能夠比較順利地度過艱難的婚姻磨合期,進而得到長久幸福的婚姻。
可現實中就是有太多的人,盲目尊崇愚孝的家族觀念,硬是將婚姻這件原本只關乎兩個人的事與兩個家庭甚至家族捆綁在一起,然後以各種所謂約定俗成的陳腐規則,肆無忌憚地對夫妻婚姻生活中的大小事務指指點點,把夫妻間的寬容退讓上升到家族榮辱,把夫妻間的小摩擦演變成家族對立,而挑事者往往因為高舉“我們這個家族”這面大旗,堂而皇之地在操控別人的婚姻中滿足自己掌控大局的私慾!
而令人感到無奈的是,相當一部分作為婚姻當事人的夫妻一方或者雙方,面對這種蠶食自己婚姻的行為,不僅不主動隔絕,反而放任,甚至參與其中,最終將自己的婚姻葬送。
而從小就被教育“家人即是好人”的男女,在自己的婚姻被某些別有用心的家人當作玩物玩殘後,還天真地堅信這些家人是在拯救自己,實在既諷刺又可憐!
婚姻是兩個家庭的事被普遍認同的另外一個重要原因,就是我們總把婚姻自作主張地當成自己報答親恩的一部分,當配偶的一言一行沒有為自己報答親恩服務時,便會偏執的認為自己的不孝是配偶的責任。
對於秉持這種執念的人,我想問“憑什麼?”
承受父母如山恩情的人是你,而不是你的配偶,報答親恩原本就是你個人應當履行的義務,配偶若予以配合,你應當感恩戴德,配偶若不予配合,你也無權指責!
我們,作為父母同一屬性生命的延續,這份特殊性,配偶當然無法與之相比,也正因如此,如果我們自己不能主動遮蔽父母之於我們的這種絕對優勢,對配偶而言就是不公平。因為當我們在婚姻中選擇聽任父母對自己婚姻的干涉,而對方又不接受這種干涉時,實際上我們已經單方宣告了婚姻的失敗。
夫妻原本就來自不同的原生家庭,生活習慣和處事方式有差異是再正常不過的事。而婚姻的存在就是讓相互不同又想長相廝守的男女能夠在一個不從屬於男方家庭,也不從屬於女方家庭的新時空裡,自由獨立地去相互理解、互相接納並最終融合,而這個新時空要平衡穩定的存在,父母的絕對優勢就應該被隔絕在外。
這種隔絕不是對父母的不孝,恰恰相反,我們是在幫助父母以一種得體受尊重的方式去擁有多一名孩子的愛。因為當婚姻中的兩人未真正做到合二為一,不分你我前,以“我們家”的名義要求一個不虧欠你們的外人來為你們的家庭付出TA對自己父母的愛,顯然是痴心妄想、強人所難。而如果你執意要強勢為之,我可以憑經驗告訴你,你能得到的最好結果就是讓你和年邁的父母從終日不得安寧的失敗婚姻中全身而退,而放任父母去承受這樣的痛苦,究竟是孝順還是不孝呢?
所以,請別再執迷不悟,婚姻只能是兩個人的事,如果它不是兩個人的事,也就沒兩個家庭什麼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