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3年前,我認識了同公司的他——一個渣男,當然,我承認我也是渣女。彼時,為了買房我和老公假離婚,算是離異,而他未婚,比我小兩歲。我對他是一見鍾情,所以主動跟他聊天。
後來聊得很好了,我才告訴他我離婚了,他信了。我們第一次約會就上床了,然後就像情侶一樣相處。我提出不要公開,就是地下戀,他也同意了。
在一起三個月後,渣男說要分手,因為他意識到我們不會有結果,首先他的父母不會同意,其次還要面對世俗的眼光。那時正好臨近他的生日,我就把生日禮物提前送給了他。禮物價值相當於他當時一個月的工資,所以他顯得特別激動,覺得太貴重了,不敢收。
可我堅持給他了。可能就是因為這個,讓他覺得不捨,雖然說了分手,我們依然在一起。一個月之後是我生日,他什麼都沒送,我其實很不開心,但轉念一想,反正只是玩玩,無所虧欠也好。在一起三年多,他都沒有懷疑過我,每次都是我找他,或者他找我的時候我去他那兒(他住宿舍)。
我為他花了一點錢,因為控制不住地想對他好,看到好的東西就想送給他。經常他喝多了找我,不管多晚我也都會去接他。
而他對我並沒那麼用心,他工資不高,每次出去玩開我的車都不會說幫我加油。他也曾多次相親,我都知道,但懶得理會,因為我心裡清楚,我不會為了他真離婚。
我老公比他強,不但學歷比他高,工資比他高,對我也很寵愛。我朋友都說我是不知足。
2
他今年 28 歲了,他母親知道他和一個離了婚的女人談戀愛,就每天跟他哭,他受不了這個壓力,於是跟親戚介紹的一個比他小 3 歲的姑娘迅速確定了情侶關係。
我是怎麼知道這個事的呢?因為有一次我在他那過夜,第二天醒來,發現那個姑娘給他打了兩個電話,發了一個影片,他那時還在睡,我趁機解鎖了他的手機,查看了他們所有的聊天記錄。
後來我決定去旅遊,治癒自己,我告訴了他,他居然給我打了 1000 塊錢。去的前一天,我說想見他,他就跑來見我,還問我他這算不算出軌。旅遊回來,他說家裡有吃的,問我要不要去拿,我說好,其實不過是彼此想見面罷了。
結果,我一進他房間,就知道那個姑娘來過,他們上過床了。我問他是不是,他說是,就是我去旅遊的那個週末。那麼快,他們相親認識還不到一個月啊!他還說,是那個姑娘主動的,她想睡他!我很生氣,出於報復心理,我跟他又睡了。
第二天,我就跟我老公去領了結婚證,我還故意把結婚證拍給他看了。他有點震驚,問我是跟誰,我不告訴他,還故意說:如果我好是我自己拼的,如果不好就是你害的。沒過幾天,他聯絡我,約我吃飯。
最後飯沒吃成,又去他家滾了床單。後來又有一次,去他家時發現那個姑娘週末又來過,我就有點接受不了了,回去後就跟他說了此生不見。
但是後來當我發現她在社交軟體曬他送的禮物時,我還是吃醋了,直接截圖發給了他,他問我怎麼了,我沒回資訊,發語音過來我也沒接。我一直視奸他女友的社交軟體。
之後我忍了一段時間沒跟他聯絡,半個月後實在忍不住了,才跟他打電話,說想見他,他說他不在家,我問他在哪兒,他不說,然後掛了電話。
其實 B 超單是假的。去年他要分手,我不爽,就弄了個假的,然後他就給我 1000 塊錢說是營養費,還說後面有錢了再給,不過我沒要他的錢,我只是想讓他心存愧疚。
我朋友讓我找他要一筆精神損失費,一了百了,但我不願意,因為要多了他沒有,要少了我不甘心,難道我就值那幾個錢?於是我藉故找他借錢,他沒什麼錢,但後來還是給了我 2 萬。我本來以為他不會借給我的。
3
現在,這點錢我不想還了。我一直在猶豫要不要告訴那個姑娘。我總覺得,憑什麼就我一個人難過?她讓他把我刪了,顯然還是接受了他,並且打算繼續交往下去。
她還在各種社交軟體上曬他們的照片,秀恩愛,也不知她是不是故意的,反正我看了很難受。
渣男呢,雖然他說我比他媽都對他好,但我知道,他並不愛我,只是貪圖我的好,消費我的好。
其實跟他在一起期間,我還出軌過另一個男人——他的一個客戶,已婚。
那段時間因為跟他鬧矛盾,我就接受了已婚男的追求,但沒維持多久,因為已婚男老婆管得太嚴了,他連請我吃頓飯的錢都有點拿不出來,偷會時他老婆也時不時打來電話,實在太煩了。
分手後,我刪了他所有聯絡方式。搞笑的是,我們三個人因工作關係還曾在一張桌子上吃過飯。是不是覺得我很沒道德底線?我現在也看不清我自己,不知道自己到底想幹嘛。
論各方面條件,我比渣男和他女友都要強。我的日子也很好過,老公比較老實木訥,可能就是這讓我出軌找刺激吧。其實我一直是很清楚自己要什麼的人,也談過戀愛。
24 歲準備結婚時,我把我認為可以發展的物件列了一張表,綜合分析利弊得失後,才選了我老公。25 歲時,我在一線城市已經有房有車。那個姑娘呢,同樣 25 歲,比不過我當時,而等她到了我的年紀,她也趕不上我的條件。
但我還是嫉妒她。可是,嫉妒她什麼呢?嫉妒他愛她嗎?他也不愛她吧,不然不會和她在一起後還來睡我。渣男愛我嗎?也不愛。
他愛的是自己。關鍵是他錢不能給我,愛不能給我,性不能給我,我為什麼還要這樣糾纏呢?不甘心為他花了錢嗎?但那也是我自願的啊!我真的很不喜歡這樣的自己。我本來打算今年就跟他徹底結束的。
人家畢竟是要結婚的,我也不能一直耽誤他。甚至我一直希望他能先說分手,踹了我,這樣我就成了受害方,他會一直對我心懷內疚。然而,當事情真正這樣發展時,我又很不能接受,會覺得難過,覺得自己不被珍惜,覺得他怎麼可以這麼快就跟別人在一起。
目前為止,我們已經一個月沒有聯絡,一個半月沒有見面了,但我夜夜做夢都會夢到他。理論上我知道自己該放手,但感情上還有執念,不知道自己還想怎樣。
還有就是,那點錢我到底要不要還他呢?請尐微幫我排憂解難!
為買房子假離婚,滋生出了多少的情慾故事!至少在我這裡,詳細給我訴說的,都有十起八起了。
人的內心是很微妙的,如果正兒八經在婚姻裡,像這種軌,一般就不出了;而有一個假離婚——其實從法律上說,正經到民政局辦了手續,離婚就沒有假的,拿了證了,就是單身。
別看這暫短的單身,它特別容易引發故事乃至事故。兩年前我登的國際學霸與“菜農”的故事,其實也是假離婚鬧出來的。
國際學霸在假離婚期間,想證明自己的魅力,引誘了小縣城公務員,她心想,她老公是某個行業的技術大咖,她自己是各企業老總的座上賓,你就一個土鱉,你不應當愛上我,跪舔我嗎?
又,一個廣州富婆,因老公有可能有經濟問題,辦理離婚,但離婚不離家,親人朋友也都不知道。她呢,也是閒得一比,千里送那啥,小夥子笑納了。
但小夥子只和她做愛,基本就不花錢,除了去賓館睡她帶過一束花,其他就沒有為她花過錢,開房的房費都是她自己出的。
睡了幾次,她就心理不平衡了,不平衡還不是因為他不花錢,而是,“雖然我年紀比他大,但是我漂亮;他比我小七八歲,但那麼醜——他為什麼不愛我?
不愛我還睡我,在睡我的同時還找了女朋友!”林林總總,類似的故事很不少,並且女主也都比較有自知之明,在我面前均自稱“渣女”。我重點來說說今天的女主。
首先,女人主動送 X ,通常是送不來男人的愛的。當然,愛情這東西,都沒有絕對,也有例外,這說的是一個機率。
根本上,女主就是想要男主的愛,以證明自己有魅力。但是,她不知道,除了自己主動送 X 外,索愛的意圖又那麼明顯,得有多二楞的男生才會奉獻出一腔熱情來求索你啊!其實即便傻子,心裡面也有一本“情感安全”的賬本——如果看透了你本無真心,你就是來騙取感情的,那麼傻子也會珍惜自己的感情,不會輕易付出。
所以呢,這種擺明了去要愛的關係,往往就只有性。管你貌若天仙,管你家財萬貫,我就是矮黑貧,我也不會真心愛你。
就好像一個特別有錢的人,你到窮人中間去炫富,你能得到人家的真心愛戴嗎?只有性沒有愛,也並不丟臉,互相需要嘛。
但需做到一點:相互尊重。
如果沒發自內心的尊重,那麼兩個人的關係,就真的只剩下性與金錢關係,以及相互都想征服對方的心理了。為了征服,花招百出。
在這樣的心思下,整個過程下來,沒有一點溫暖,沒有一點美,很 low ,很醜。把美好的青春時光,消耗在這種醜陋的關係中,是多麼不值得啊!有很長一段時間,流行著一句話:“去找小鮮肉,不香麼?”
這個故事也是已婚婦女找小鮮肉的故事,哪裡香了?沒有感情的關係,最終你會發現,都是索然無味的,不值品的,過程中的那些相互算計,等時過境遷,你會為自己的行為感到羞愧。
要說起來女主也很可憐,自己付出了很多時間精力,但得不到一點真心,甚至換不到一些尊重,只能拿男主轉的 2 萬元聊以自慰。
但是,如果想讓這段感情將來回憶起來還有一點美好,我建議還是把這 2 萬元退回去,畢竟他比你更需要這筆錢。
既然兩人睡過,即便相互都沒有愛,但也可以相互體諒,相互尊重。
尊重對方就是尊重自己,不是嗎?你罵他是渣男,貶他為一坨屎,可是他不也進入你的身體了麼?
並且還都是你送的,你自願的,你求的。人都同時有高尚和醜陋兩面,聰明的人激發彼此對美好的追求,愚蠢者競相向對方展示醜陋。
青春美好,我們為何不多讓一些美好縈繞在自己心間呢?
我是你們親愛的尐微,持續更新更多關於情感話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