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中國人而言,彩禮是個很沉重的問題。
前段時間,《奇葩說》的辯題就涉及到彩禮:
獨立女性該不該收彩禮?
過程大家自己去看,反正最終的結果是正方以壓倒性的票數獲勝。獨立女性應該收彩禮。
2021年1月1日《民法典》正式實行,很多男性在暗暗高興,天真地以為結婚不用給彩禮了。
但是請擦亮眼睛,《民法典》規定的是:索要天價彩禮是違法的,禁止藉助婚姻來索取財物。
違法的是“天價”,不是“彩禮”。
到今天,收取彩禮依然是各地的一個婚嫁風俗,法律可沒有禁止。
彩禮,源自中國古代婚嫁中“三書六禮”中的“納徵”,是指男家把聘書和禮書送到女家。
具體操作是在大婚前一個月至兩週,男家請兩位或四位女性親戚(須是全福之人)約同媒人,帶備聘金、禮金及聘禮到女方家中。而此時,女家是需要回禮的。
在古代,彩禮通常包括金錢、飾物和某些帶有美好寓意的實物,由女方家長收取支配,出嫁的女兒無權支配。
可是到了現代,彩禮通常是男家直接向女家贈送一筆金錢。
這筆錢最後的去向通常有兩種。一種是女方家長全部收取並支配;另一種是女方家長只收取小部分“彩頭”,剩下的交給小兩口,作為小家庭的啟動資金。
今天所說的彩禮,早已不是古人婚嫁時所要嚴格遵循的納徵之禮。現在的彩禮內容更簡單,但處理和支配方式更靈活。
然而,它簡單和靈活,並不代表你可以不重視。很多人就是因為彩禮談不攏,最後搞得一拍兩散。
之前看到過一則新聞,上海市寶山區一名女子婚前因為彩禮談崩,竟然到派出所將未婚夫給舉報了。
上海男子周某與女友馬某談婚論嫁,女方家要求彩禮30萬元,但是男方不願意,雙方談崩。
馬某一怒之下,到派出所舉報周某無證駕駛。
最後警方將周某帶回派出所,詢問之下他只好承認無證駕駛的事實並接受處罰。最終,兩人當然鬧得不歡而散。
彩禮談崩,大概有三種情況:
1.風俗差異
中國地域遼闊,各地的風俗天差地別,彩禮的標準當然也有差異。
有人整理了一份最新的全國彩禮地圖,不是很精確,但可以大概參考一下。
以省為單位劃分,彩禮看起來是比較和諧的,但是如果細分到城市,會相當嚇人,北京、上海、江浙一帶有可能高達上百萬元。
想象一下,如果一個廣東仔與江浙女談婚論嫁。
按廣東大多數地區的風俗,彩禮也就是求個“好意頭”,頂多一兩萬,但是江浙一帶的風俗是20萬,一下子翻了10倍。
加上彩禮一向是由雙方家長主導協商,他們根本不可能完全顧及到兩個孩子的感情基礎,若是雙方都不肯鬆口,最終這樁婚事大機率是要黃的。
2.彩禮遠超收入水平
這種現象在偏遠的農村地區更加常見。
農村是重男輕女的重災區,說得不好聽,許多人家養女兒就是用來賺彩禮錢的。
在中國,一說起涼山州縣,我們的第一個印象就是——窮。
整個四川,彩禮最高的就是涼山。
然而,在2019年,涼山州縣人均GDP才3萬元。
本來農村就是男光棍聚集的地區,這高價彩禮壓下來,有人為了結婚而傾家蕩產,但更多的人連傾家蕩產的機會都沒有。
男方都傾家蕩產了,女方嫁過去能有什麼好日子?
啊對,那些收高彩禮的父母才不會管女兒的死活。
3.未婚先孕,逃避彩禮
性開放的時代,未婚同居,未婚先孕都是很常見的事情。
但是在部分人眼裡,女人一旦未婚先孕,就“不值錢”了。
所以,有些男人被女方的彩禮嚇一嚇,就動了壞心思。
未婚先孕的後果,就是一些傳統一點的女方家庭,都會認為自己的女兒掉價,沒有底氣要彩禮,更別提那些捏著你著急結婚的把柄的男方家庭。
趁機壓價,不給彩禮,不給辦婚禮都能做得出來。
@培風
我朋友A,未婚先孕,12萬彩禮只給了8萬,婚前男方創業失敗,女方還去借了十多萬給他,即使如此,婚後婆婆還對她各種嫌棄。
朋友B,未婚先孕,不給辦婚禮。
堂姐,未婚先孕,還有兩天婚禮,男方反悔剩下一半彩禮不給了,愛結不結。
這種情況下,女方該怎麼辦?
軟弱一點的,忍氣吞聲,湊和嫁了;要是性格剛烈一點的,果斷離開這種居心叵測的男人,把孩子打掉,或是生下來獨自撫養。
談錢傷感情,道理都懂。但是結婚本來就是件很俗的事情,不談錢,傷的就不僅僅是感情了。
從表現上來看,彩禮是男方贈給女方的一筆財物,它萬萬不能用來衡量女方的價值,它有更深刻更重要的涵義:彩禮是男方給女方的一個承諾。
一諾千金,光許諾是沒有用的,得用“千金”來抵押,因為人性複雜不靠譜。
當然,現在越來越多的年輕人,完全拋開彩禮這一項,照樣歡歡喜喜,和和美美。
結婚若不想為彩禮所累,不僅需要一個獨立女性,更需要一個獨立男性。
簡單來說,就是兩個人都經濟獨立和精神獨立,與原生家庭保持距離,可以為自己的事情做主。
男女雙方都要將結婚的主動權牢牢握在自己手裡,不應讓父母和親戚過多插手。
彩禮這事,量力而行。不要拿風俗說事,風俗是由人定的,也可以由人來改。
彩禮只是一種儀式,它最好要有,但完成的方式可以靈活多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