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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經讀過一個有關文革時期的笑話:有夫妻倆去離婚,到了鄉政府秘書處。秘書問他倆幹啥?男的答:“下定決心,堅決離婚。”女的說:“排除萬難,再過幾年。”秘書發話:“抓革命促生產,你們的事兒我不管。”這雖然是個笑話,可像笑話中的女人一樣,不願離婚,那怕是遭遇家暴了也死活不離婚的妻子,我就認識幾個。

我一個本家隔房奶奶。下面我就稱她為大奶奶。我這位大奶奶,不識字。性格也有些怪異,和她處得好的人家,她恨不得把衣服脫給別人穿;和她不和的人家,只要別人一轉身,她就在別人身後擠眉弄眼地無聲咒罵。為此和別人不知打過多少架。她和婆婆也長期不和,最後婆婆因為和她吵架而服毒自殺。小叔當時氣得只差沒有把她按進婆婆的棺材裡。她和丈夫的關係也不和。我那位大爺爺一表人才,又在外工作,且又很會處事。和村裡人、工作單位的同事都相處得很融洽,還很會掙錢。所以村裡人很多都看在大爺爺份上,不跟我這位大奶奶計較。可這位大奶奶處事卻非常乖張。村裡人走夜路經常會碰到我這位大奶奶黑燈瞎火地在山路上走,常常嚇別人一大跳。遇到的人問她去哪兒。她會回答:“到街上找我大爺爺。”剛開始大家都很納悶——要去我大爺爺那兒,幹嘛不天亮著時去,一定要等深更半夜了,才黑燈瞎火地走半個多小時崎嶇山路去。

被人碰到的次數多了,大家才明白——她不是去找我大爺爺,她是想去捉姦。只可惜我大爺爺為人正派,從未讓我大奶奶如願過。我大奶奶雖然並未拿到過我大爺爺什麼把柄,可她會捕風捉影啊!但凡有個別寡婦或者離異後的婦女和我大爺爺多說上幾句話。這人就遭殃了,我大奶奶一見著她準會吐口水、在背後擠眉弄眼地罵啞劇。為這事和街上的單身中年婦女很多都吵過架。我大爺爺對此苦不堪言,也發過幾次狠,把她爆揍一頓後拖到鄉政府秘書辦公室,揚言打了她了,自己有過錯,過不到一塊了,堅決要求離婚。還把我大奶奶的衣角掀起來讓工作人員驗看打過的傷痕。可我大奶奶就是死死按住衣角,不讓看,還對工作人員說:”沒有打過,我大爺爺對她好得很,她們夫妻感情深死活不離婚。

這樣折騰了幾次後,都沒有離脫。大爺爺終於放棄了,兩個孩子也大了。兩夫妻各過各的,一個住街這頭,一個住街那頭。伙食也是大奶奶自己做飯自己吃。而大爺爺的飯由兒媳婦送。兒媳婦在家時,大爺爺就有飯吃,兒媳婦沒在家大爺爺就吃館子。一次大爺爺去飯館吃飯的途中遇車禍去世了。大爺爺去世後,兩個孩子都在外面打工,家裡只剩大奶奶一個人孤伶伶地過活。有幾次在街上碰到大奶奶在買菜,買上兩棵白菜就叫沒錢了。一街的人都在感嘆——大爺爺在世時,大奶奶要是對大爺爺好一點,做點飯給大爺爺吃,那天大爺爺就不會去飯館吃飯,也就不會出車禍。大爺爺要是在世,大奶奶也不會孤零零的一個人,而且大爺爺有退休金,自己又在做生意,大奶奶在經濟上也不會這麼拮据。

現在每一次碰到大奶奶,看到她總是孤零零地坐在家門口。我就常常想:當年大爺爺和大奶奶的夫妻關係出現問題時,大爺爺離婚的決心也是很堅定了,只可惜大奶奶堅持不離,大奶奶的想法是——靠住大爺爺,她們母子三人生活有保障。可一路走來,她們夫妻從來沒有和睦過。在這樣的家庭環境中長大的孩子未必就覺得幸福。如果當初大奶奶能換位思考一下,與其夫妻倆像仇人似的相處,還不如離了。即使生活再難,人的基本要求吃不過三餐,睡不過一張床,世人都能滿足,自己有雙手也能滿足。當初要是離了婚說不定現在兩人又是另一種結局。與其兩人都痛苦,不如放手。佛說:“放下執念,就是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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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女子結婚三年被打四次,丈夫一次比一次狠,這次更是骨裂三根
  • 夫妻關係越來越好的前提:退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