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陣閨密說分手了,我說為什麼,不是快結婚了嗎?原來兩人三十多了,都是二婚,男方有孩子,女方沒有。我閨蜜還挺漂亮,收入穩定,有車有房。兩人談了三年,終於要結婚了卻突然分手。
她特別難過,說孃家那彩禮八萬,本來打算二婚又是自己談的就要三萬吧,結婚男方特別軸,覺得二婚就不該要彩禮。我閨蜜要穿婚紗,按正常婚禮辦,男方說不辦婚禮,就請朋友們一起吃頓飯就行。他總覺得二婚大操大辦丟人。最後不歡而散。
沒想到人和人的觀念能相差那麼多,現在二婚現象那麼多,有什麼丟人的。不管幾婚不都是男女雙方追求美好生活嗎,有什麼丟人的。嫌丟人娶什麼媳婦。
關鍵是商量結婚時女方懷孕了,男方也堅決不讓步。我勸女方把孩子留下,有孩子做伴以後結不結婚都不著急了。她想了幾天還是覺得男方太絕情,選擇去醫院做了手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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