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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老婆結婚十二年,她嫁我的時候,岳父沒有講彩禮。我們是白手起家的。因為沒花彩禮錢,我爸媽對他很好。從沒讓她下地幹活洗衣做飯,兩小孩我們一家人的衣服,包括她內褲都是我媽洗的。有段時間她身體不好,有輕微婦科炎症,抱怨我媽內褲沒洗乾淨。為了家庭和諧,我只能委屈老媽。在家的時候她每天九點多起床,一天三餐都要喊她吃飯,她每天除了麻將桌就沒別的幹了。那時我爸媽年輕做的動,相安無事,過去了就算了,後來我們開了一家夫妻店,賣二手傢俱。夫妻店收入不多,掙得只能養家餬口。夫妻店一個看店,一個送貨 多好。她不幹,她每天還是打麻將。不做飯不洗衣服。我一個人要送貨,要收貨,還要修修補補,擦乾淨舊貨。還要做飯,洗衣服。有時候生意忙點,快兩點還等著我做飯。一天下來基本是攤椅子上了。剛開始我跟她商量,少打麻將,有空看店洗衣服。飯有空做,沒空我做。家有半動洗衣機,放水就可以洗了,她反而說,飯菜她做的不好吃,衣服是不會洗的,就算衣服臭了也不洗。她現在還是我行我素,天天打麻將,吃飯了人不見了。我感恩她給我生兩小孩,忍了十年。她卻一點不體諒我為這個家的操勞。這日子我一天也不想跟她過了,我要老婆是幹嘛的?我好想離婚,大家告訴我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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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評論
  • 女子結婚三年被打四次,丈夫一次比一次狠,這次更是骨裂三根
  • 今生能娶到這樣的好媳婦,很幸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