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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將青春翻湧成他,而現在你卻成了我最熟悉的陌生人。

在大街上碰到了他,只是微笑點頭,我身邊有了寶寶,他的身邊也有了愛的人。

像極了“十年”描述的場景,原以為,我會哭的,事實卻相反,我沒有任何的感覺,時間已經把我對他的執著,帶走了。

大學裡他是我暗戀的物件,我喜歡的他,卻和我們寢室的一個女生談戀愛。

本來,我就是一個沉默的女孩,不喜歡多說話,想著三年的時間而已,畢業後,誰也不認識誰。

見到他後,我覺得他很好,是個踏實的男孩。

大二時,他和我們宿舍的女孩談戀愛,我時常看見他們在操場上散步,心裡的滋味別提多難受了。

臨近畢業他們分手了,同寢室的女孩又找了一個。

我和他沒有故事,我上班了,沒有專升本,沒有想再安靜地讀幾年書,而是老老實實找工作上班。

再聽說他的訊息是班主任告訴我的,他結婚了,他去了義烏,做了一名淘寶店店主。

過了幾年,他回到了我生活的城市,沒有想到逛超市的時候碰到他。

碰到他,沒有心痛,沒有難過,有的就是他如同一個路人一樣,從我的旁邊走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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