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耕耘最有趣、最實用的心理學
你聽聞過這樣的婚姻嗎?
因為愛而不得,男方活生生將女方的眼球扣出來,導致女方成了瞎子,自己也鋃鐺入獄;因為生活瑣事,男方經常將女方摁倒在地拳打腳踢,並惡狠狠威脅不許跟外人講受傷原因;因為丈夫心情不好,打牌輸了錢,回家後拿老婆當出氣筒,老婆反抗被叫囂要殺掉老婆父母。
家暴,尤其是親密關係中的暴力,讓遭遇暴力的女方痛不欲生的同時,也讓女方深度疑惑:自己是嫁給了對方,還是被對方視為了一件物品——既無尊嚴又喪失生存權。
親密關係中的暴力意味著什麼婚姻關係中,90%的女性都遭遇過來自男方的家庭暴力。
這些暴力行為包括但不限於:
語言傷害與侮辱精神折磨如冷暴力(冷漠不搭理對方、經常否認和打擊對方價值和人格尊嚴)肢體侵害暴力威脅人身禁錮用孩子的生死威脅女方一個女人被男方施以其中任何一種暴力,其身心都是難以承受的。但身為女人,力量委實太過弱小,精力與能力也實在有限。所以,她們往往無法在婚姻關係中保持獨立自由,保護自己的人身安全。
通常情況下,女人們婚前的獨立與自由,美貌與溫順,往往都是男方所看重和喜愛的。但是婚後,這些從前的優點,卻在逐漸扭曲的婚姻關係中,變成了被男方詬病和不滿的因素。
因為,在不懂得尊重女性的粗俗男人眼中,“嫁雞隨雞,嫁狗隨狗”的男權社會大男子主義思想之下,女人自結婚起,就成為了自己的附屬品。
這種男權思想,比較常見於北方以及經濟較為落後地區。但當地人並不以此為異,往往還會認為過於潑辣、敢於反抗的女性,是必須被家族親友們,聯合起來壓制和反殺的物件。
所以,當這些地區或城市中的家庭裡,出現女方被男方棍棒強揍的現象時,不僅女方家族和父母不會站出來為女方主持公道,還會礙於男方的強勢,轉而勸慰女方要隱忍,要聽話,否則就是不守婦道,被圍觀者笑話不懂規矩。
當我們以為這些不尊重女性的情況,只發生在經濟落後地區,或少數北方城市時,事實上,針對女性的家暴,正發生在各大城市各個地區,乃至全球各地。
因此,當大多人將家庭暴力歸咎於經濟落後、文明程度不高時,我們忽略了社會程序中,一直以來都存在的,對女性的隱性蔑視,以及男權社會中,有意無意對女性從經濟、就業等多方面進行的鉗制與打壓。
這種刻意鉗制與打壓,源自男性對女性天然的控制慾望。
哪怕一個男人認真愛著一個女人,在愛情的激情逐漸退卻之後,他也會基於雄性本能,將女性視為自己可以隨意處置的私有物品。
看清楚,是物品,而不是一個像自己一樣的,活生生的人。
而當男人們內心深處的這種佔有慾,這種對女性的“物化”心態,大過於一個人的生命權、生存權以及人格尊嚴。
當婚姻中發生分歧、矛盾時,男方將會毫不猶豫地以女方最無法忍受和理解的方式——暴力——來讓女方屈服並認識到:自己是他生活的一部分,也只能是他的一部分,並且在家庭這一領域內,絕無可能成就自己,成為自己。
更談不上在家庭中擁有獨立、自由、人身安全以及人格尊嚴。
所以,拋開城市、地域、國別、種族的分別,在全球範圍記憶體在的,針對女方的家庭暴力,並非某國、某地、某人種的特殊行徑,而是全世界範圍內,婚姻關係中普遍存在的毒瘤。
這一跨文化跨種族與國別而存在的現象,充分彰顯出男權社會背景之下,女性社會地位的低微,以及女性在婚姻關係中的弱勢。
所以,親密關係尤其是婚姻中發生的暴力意味著什麼呢?
意味著,綜合各方因素而言,男性無論從經濟條件還是身心以及認知條件上,都在婚姻關係中佔絕對主導地位,而備受家庭暴力的女性,一不小心就會淪陷為這段關係的附屬。
女性如何自救?男性如何控制自我?如上所述,女性在遭受家庭暴力之後,往往一而再再而三地忍耐。
原因無他,不是被打怕了,徹底屈服,就是考慮到家庭的完整性,為孩子的未來著想,只能選擇在不被打死的情況下極力隱忍。
然而,這樣的日子,終究不是人過的,也絕非常人能長期忍受的。
更為可怕的是,在這種家庭暴力環境之下長大的孩子,成年後要麼無法與人建立起真正的親密關係,對家庭婚姻敬而遠之;要麼無形之中習慣並認可了這種扭曲的男女相處模式,在自己結婚之後,再重蹈父母覆轍。
那麼,那些被迫在家庭暴力中委曲求全,甚至委曲求全也無法保全自身生命安全的女性,究竟為何淪落到如此境地的呢?
根據社會學家的調查研究顯示,針對女性的家庭暴力,通常都發生在這類家庭和人群中:
1. 男性為主要的家庭經濟來源2. 男方文化程度普遍低於一般社會水準3. 男方社會地位普遍低於多數同齡段男性4. 女方比男方條件更為低微5. 女方性格軟弱,男方性格暴躁6. 男女雙方溝通交流長期存在障礙7. 男女雙方原生家庭均發生過類似的家庭暴力8. 男女雙方均來自父母離異家庭、重組家庭9. 男女雙方情感融合度低,甚至是完全消失的婚姻中後期綜合以上情況來看,一個家庭,一段婚姻中出現家庭暴力,男女雙方均有責任,但總體而言,打人或致另一方或死或殘的一方,責任翻倍,甚至直接就是違法犯罪。
無論是哪種情況,也無論是哪種婚姻關係,當一方將另一方置於朝不保夕、生不如死的境地時,他不僅是在踐踏和毀滅自己的生活,也是在踐踏和毀滅他人。
婚姻,原本是兩個人美好生活的聯結,但當婚姻中的一方追求極致特權和控制權之後,就註定會對這段關係造成傷害,而一個破碎的家庭之下,幸福將很難降臨。
- The End -
作者 | 湯米達
編輯 | 一粒米
參考資料:[1] Nigel Barber (2003) Divorce and Reduced Economic and Emotional Interdependence, Journal of Divorce & Remarriage, 39:3-4, 113-124, DOI: 10.1300/J087v39n03_06
[2] Baker, L. R., McNulty, J. K., & VanderDrift, L. E. (2017). Expectations for future relationship satisfaction: Unique sources and critical implications for commitment. Journal of Experimental Psychology: General, 146, 700-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