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生了我女兒回公司上班之後,我同事A送了我女兒一件衣服,拿到衣服我當時也沒有看,回家一看,我氣死了,我想還回去,不知道行不行。
我和A本來是上下級的關係,她是我的下屬,但是因為工作調整,她去了別的組,但是我以為我們關係一直很好。我們同事之間結婚生子一直都沒有送禮的習慣。18年初,當時組裡一個女孩兒B先懷孕了,A晚三個月也懷孕了,我比較晚,B生的時候我還沒有懷孕,A就說:我們給B送點什麼呢?我們關係這麼好。
其實我當時不知道是不是應該送,因為以前從來沒有送過,無論關係多好的同事結婚生子,我們之間相互都不送,但是我覺得A說了,那就送吧。
我:我也不知道送什麼,要不給錢吧。
A:給錢不好,給多了你現在懷不上(我備孕三年沒有懷孕),你吃虧,給少了不好看,買東西吧,買個一二百的就行
我不知道買什麼,就給同事B買了尿不溼,記得大概花了二百多一點點,這個A同事知道,她還說:你真大方,買這麼貴的東西。
我:也沒多少錢呀,才二百塊錢
A:到時候你也給我買
我:肯定的呀。
今年我休完產假回公司,她叫我過去,說給我東西,我就過去了,她拿著一個食品袋(就是街上買饅頭的那種袋子)裝著的寶寶衣服給我,我也沒有在意,就拿著回去了,等晚上我回家一看,氣壞了,衣服一看就是那種特別廉價的,我覺得拼多多最多十幾二十塊錢的,而且特別大,我覺得我閨女再過兩年能穿就不錯了,領子部分還破了,這都無所謂,問題是,A在衣服裡面給我夾著一個衣服吊牌,199,吊牌沒有在衣服上面,就卷在裡面。我真的氣死了,雖然我們不是上下級關係了,我也懂得人走茶涼,你可以不給我,也可以給我買個便宜的,但是請不要當我是傻子。
現在我想把這個衣服還給她,行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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