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蔣忠硯
我和阿兵是朋友介紹認識的,我非常喜歡他,覺得他就是我的白馬王子,很快就和他在一起了。我們認識一年就結婚了。婆婆本來是非常反對我和阿兵在一起的,因為她覺得我收入不高,沒有阿兵之前的女朋友好。阿兵之前的女友叫彩霞,是阿兵的同事,但是她不知道,彩霞給阿兵帶了綠帽子他們才分手的。
因為喜歡阿兵,我對婆婆也很好,在家裡的一切家務都是我做,可是婆婆卻越來越過分,漸漸地做好飯她都要磨蹭半天才來吃,她不來我們也只有等著,不然就會被她說不尊重她。
我和阿兵結婚後一直都懷不上孩子,我讓阿兵和我一起去檢查,還說當初他和前女友還有過孩子。他和婆婆堅決認為是我的問題,讓我自己去檢查就好了。
可是三年過去了,婆婆見我還沒懷上,就給我三萬塊錢讓我們離婚。我知道去年彩霞離婚了,找到阿兵,他們又有了聯絡。這兩年阿兵對我的態度也越來越不好,有時候還會出手打我,於是我拿著三萬塊錢辦了離婚手續。
說著我開啟手機,播放著我們離婚前彩霞找我的一段談話。彩霞對我說:你就放過阿兵吧,阿兵和你結婚,只是因為那段時間他很失意才被你趁虛而入的,阿兵媽媽也嫌棄你懷不上孩子,你看鄰里間都傳遍了你的醜事,你何必自討苦吃呢。你可以把阿兵還給我了,其實我比你還清楚不能生育的是阿兵,不是你。
看著彩霞隆起的腹部,我彷彿覺得很開心,歷史何其相似,有的人到了黃河也不死心。我關掉手機錄音,跟前夫說:“恭喜你和舊情人重續前緣,到了黃河不死心,現在買一送一。”
聽到這裡,只見阿兵氣急敗壞的衝去彩霞換衣服的房間,瞬間裡面傳來了尖叫怒吼的聲音。我轉頭離開,一切都和我無關了,心裡也不在有恨意了。如果再給我一次機會我還是會這樣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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