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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語

有人說:“結婚是需要衝動地熱情的。”面對越來越多的單身男女,他們失去這種熱情。

曾經有男生振振有詞的說:“既然我能喝到免費的牛奶,我幹嘛費勁養奶牛啊?”

因為現在同居關係如此的普遍,不是他們對結婚的興趣更大,是結婚的興趣更小了;同居了一年二年新娘都變舊娘了,失去結婚的熱情,為什麼扯結婚證將自己套牢?

實在不行,何不換一個同居夥伴,因為在新的層次上,人的本能是求新求變的。

此時,不知道是慶幸現代人的超前進化,還是替他們太自我的思想感到悲哀!

01

不是我不想結婚,而是就沒有遇到想結婚的女人,剩男,42歲張軍的自述

我今年42歲,出生在70年代末。上有兩位姐姐,一個哥哥,是家裡的老小。父母既不需要我養老,也不需要我傳宗接代,因為他們都比我做的好,讓我沒有壓力地過我想要的生活。

我身高180,體重75公斤,也算標準,年輕時候也是帥哥一枚,很招女孩喜歡的型別,從來沒有擔心過自己有一天過了不惑之年還單著。

從高中我就開始偷偷戀愛,短的戀愛十天,長的幾年就各種原因分手了。印象最深也是最長的一次,是我26歲時和談了3年的戀人都到了談婚論嫁。

女孩外表漂亮,內在溫柔賢惠,但是她家事太多;她是老大,用現在的話來說家中有個伏弟魔,就有填不完的黑洞。

她父母太勢力,張口要我給彩禮就是18萬,而且錢不到位不給戶口本領證登記。那時候還嫌棄我一個月死工資3000多,竄動女友讓我辭職跟她表姐跑保險,說一個月可以賺幾萬,害得我丟了鐵飯碗,保險也沒堅持跑下來,最後還成了無業遊民,讓她女兒和我分手,那段是我最黑暗的幾年。

曾經說我天生窮命,不是賺錢的料,沒有主見的女友聽她父母話不理我,這樣的女人做老婆沒勁,分手也無所謂,反正我最不缺的就是女朋友。

這件事我沒有告訴父母,直接給女孩說,行就裸婚,不行就算,說啥我也不會讓本來就緊衣縮食的父母為難,我們其實同居了三年多,分手我也痛苦了一段時間,但是轉瞬即逝,生活就被新的戀情填滿。

現在想想應該感謝她當初讓我辭職下海,不吃苦受難,怎麼成就今天開公司擁有了近千萬的資產。

那些落魄的歲月,我不談戀愛,一心做事業;工作稍微好點已經是三十好幾的年齡,再想好好找個女人結婚成家,好像就遇不到合適做老婆的人了。

我身邊是不缺女人,但是卻做老婆的人。有一夜情的,也有同居伴侶,但是她們多數都是為了錢和我在一起,迎合我。

我歲數越大越對結婚提不起興趣了。何必要一紙婚書將自己套牢呢?現在喜歡一起過,不喜歡了一拍兩散,大路朝天,各走一邊。沒有麻煩,不用付責任,牽扯太多的複雜關係。

20多歲的時候,覺得機會多的是,30多歲懂得什麼樣的女人適合自己?就覺得沒有合適的。

雖然身邊不缺女孩,但是後面遇到的女孩和我好像就沒有結婚緣,看不到未來,談著談著就崩了,不知不覺就成了單到現在。

02

戀愛六年,同居了五年,為了他打過胎,流過淚,一切讓我傷透了心。所以現在的我,如果遇不到那個對的人,寧願高貴的單身,也不要湊合的婚姻;35歲李嬌自述。

我今年35歲,大學畢業後剛參加工作就認識了一個男孩子。最初和他海誓山盟轟轟烈烈,到了非他不嫁,非我不娶的程度。斷斷續續談了6年也沒有結果的男朋友。

那時候,男朋友是兄弟倆,弟弟比他結婚早,和父母的關係也更好。他弟弟的房子是父母全款買的,媳婦也是父母滿意的。我們初次見面就註定不會是一家人,給後面分手埋下很大的隱患。

我最初第一次跟男朋友去他家,他媽就說他小兒媳怎麼怎麼懂事,知道家裡條件不好,沒有要彩禮,還出錢裝修了房子。而且沒有人家說的未來婆婆如果滿意自己會給“見面禮”之類的,我什麼都沒有。

到了我和男朋友看上一套婚房,是男友自己攢錢加借的錢交首付。讓我家裝修。我父母說:“我們就一個女兒,房子裝修我們掏,但是他家要給10萬彩禮,我們就再添十萬,二十萬給小兩口買一輛小汽車,以後生活也方便。”

父母也是替我們考慮的,他們家一下子就不說話了,還到處說我們家獅子大張口,太過分了等等。

連男朋友也說我,在一起這麼久了,如果愛他就不要彩禮了,要彩禮婚就不想結婚了,太累!

不是我在意這些,而是一個人不被尊重的感覺特別不好。父母也是考慮我嫁過去,他家是兄弟倆,婆婆難免不給我臉色看,也是怕我受氣。

那段時間我們頻繁的吵架,在一次大吵之後,我們都說分手。我以為他像以往吵架一樣,過幾天哄哄我就和好了,畢竟在一起這麼多年了,那容易說分手就狠心分手啊?

沒想到分手不到三月,就聽說他和一個家裡安排相親認識的女孩結婚了,對於我們曾經的六年,是多麼的諷刺可笑,後面真的再遇到一些男生,再也動不了心了。

好像渴望最初愛情的美好,都變成了一個不切實際的幻影,那麼的不真實,感覺到心累。

從那以後,我再也不敢戀愛了,中途受父母的壓迫去相親了幾次,見面超不過三次就非常的厭惡,談不下去了。

導語

現在的男生很現實,有種“不見兔子不撒鷹”的感覺。好像不付出,也吝嗇地去回報,哪怕是一頓飯。

過了30歲,好像越來越知道自己需要什麼樣的愛人?但是卻更不容易碰到真心對自己好的人了,一切都成了利益交換。

塗磊曾經說:愛情中的男女是過著看,而婚姻是看著過。

婚姻理性愛情,一定是那種彼此吸引,然後能同甘共苦的愛情,沒有同甘共苦,只有花前月下的愛情,不算是真正的愛情。

也有婚姻專家說:“戀愛最好的是一年半,也是走入婚姻的最佳時間。短了不夠了解彼此,長了就會產生倦怠感,更不容易走入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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