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號施令型的人物必須時刻處在主控地位,否則他就會生氣或是退卻。這種人物的好惡傾向可以由他的指揮口令中明顯判別。這種性格投射在實際的生活中,必然也是同樣霸道苛求,慣於批評挑剔,喜歡控制旁人。在其內心深處,他根本不信任別人的愛,也不相信別人能夠符合他的需求。所以他乾脆直接了當告訴別人該如何愛他,如何滿足他,根本不給對方自然表露的機會。
下面請聽威的敘述:“你開的那間畫廊就在我辦公室附近。有一天剛好有個空檔可以進去瞧瞧,她一見到我就認定了我。當天我們一塊吃晚飯,隨後就回到她住的地方。她看起來是這麼的坦率,人也聰明,當時我真是慶幸自己會有這等豔遇。”不久我們就結婚了。結婚當天晚上,你為了挑一張情調適合的唱片,足足花了二十分鐘,然後又花了五分鐘的時間來調整燈光的亮度。
說起來還真難為情,那天晚上我簡直就像個機械人,她一個口令我一個動作,完全聽命行事。她說:‘快點’我就快點,然後她又說:“不對,不是這樣,要這樣才對...”到後來更糟,因為我做‘錯’了一件事,我以為她會喜歡我吻她的脖子,沒想到她竟然高聲尖叫:‘不要不要!你這個白痴,都讓你給搞砸了!’顯然我打斷了她的興致。她說得沒錯,的確是搞砸了。”這種喜歡指揮的人物必須學習放鬆自己,留給對方一些自由選擇的空間,信任對方的愛和能力。(!情人傾向出現了。)
再舉個例子,朱很小的時候,父親就拋棄了她們母女。深受刺激的母親一再告誡朱要懂得自己靠自己,千萬別指望男人。在這種觀念的耳濡目染之下,朱變得相當霸道跋扈,認為所有的男人,包括丈夫,沒有一個人能達到她的要求。為了不讓自己失望,只好耳提面命,連作愛也不例外。
一般來說,當一個人深陷“情人”的泥沼而意欲自拔時,往往是一臉茫然。更多的人把自己的這種行為歸之為“天生”這樣。實際上這是一種自我狡辯。每一個人的行為都遵循一定的模式,每一個事件的發生都有它的前因後果,關鍵是你去認識。我們綜合了一個各方面的特質,歸納了這種型別的性格角色。這樣,當面對情人和愛人時,你知道你的問題出在哪兒,那麼你就可以作出正確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