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七十年代末,我結婚了,結婚後,家裡沒有錢,倒分了婆家人在我結婚前欠的幾百塊錢的外賬,村裡的人都認為我會離婚,可是,我聽了反而覺得要爭氣,一定要把我的家庭搞好,在這樣的心境下,第二年生下了我的大女兒,第四年生下了二女兒,可是,家裡只有幾畝薄田,再加上老公外出務工所得的一些微薄收入,除了生活開支,剩餘的錢全部用來還賬,就這樣過了幾年,我們的賬終於還清了, 這時,老公在臺灣的叔叔回來省親,給了我們家幾千塊錢,在叔叔返回臺灣後,我們請來了父老鄉親幫忙,建了一棟兩層樓房,一家人的生活終於有了改變,同時,也在這一年,迎來了兒子的到來……
幾年過後,孩子們都大了,用錢的地方更多了,迫於生計,我去了孃家堂弟開的傢俱廠做事,開始,我什麼都不懂,只能做做簡單的事情,可是,工資很低!為了能夠多掙錢,我在午休或者軟包師傅下班的時候,偷偷地學習做軟包,功夫不負有心人,一年過後,我學會了做軟包,和堂弟溝通後,我開始做軟包,工資高了很多!漸漸地,我的存款越來越多,當時覺得老公家的位置不好,我們在城裡買了一套四室兩廳的房子,日子也越來越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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