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我和前女友在一起四年了,半年前因為結婚之前雙方家人在彩禮方面沒有談攏,導致我們兩個人也不歡而散,我一時衝動刪除了她的聯絡方式,可是分開以後我很久都無法從失戀的痛苦中走出來,我心裡明白我無法放下這段感情,分開的時間越久我就越深刻地意識到我還愛著她,前兩天終於忍不住聯絡了她,加回了她的聯絡方式,卻發現她已經和別人領證了,我們之間還有可能嗎?我還能挽回她的心嗎?
前任領證了還能挽回嗎?
答:這世上每個人對待感情的態度都不一樣,有的人豪放灑脫,有的人就很難放下。雖然說我們鼓勵勇敢追求真愛,可是出於一些特殊原因,我們不得不考慮現實的制約,有的時候錯失真愛就無法回頭挽回了,比方說,對方已經組建了新的家庭的時候,該放手的時候,就應該學會灑脫放手。如果別人已經組建了自己的婚姻,你還要去插足,那麼在法律上和道德上,都是不被人容許的,這是錯誤的行為,所以,面對已經領證的前任,就不要考慮挽回複合了,你應該做的就是讓自己儘快從失戀的痛苦中走出來。(情感修復、挽回婚姻加導師\/信qgdss1314) 我有一個朋友,和前任分手三年了,可是還是沒有辦法接受新的情感,每次想起前任,還是會傷心落淚,經常封閉自己,不肯與人開口談這段過往,手機桌布還是設定的自己和前任的合影,雖然分手後很痛苦,可是也不願改變現狀去挽回,甚至在前任聯絡她的時候拒絕了他的溝通,大家都很不懂她為什麼要這樣做,她不是失戀以後很痛苦嗎?她不想與前任複合嗎?為什麼有機會和前任重燃舊情卻不主動抓住機會呢? 其實人有的時候,不是不可以從失戀的陰影中走出來,而是他們自己不願意走出來。人會對快樂的情緒上癮,迷戀上多巴胺帶來的興奮的感覺,同樣的,人類也會對“傷心”的情緒上癮,沉浸在失望痛苦的情緒中無法自拔,這被我們成為“赫薇香效應”。當你覺得自己在失戀的痛苦中無法自拔時,你是否捫心自問過,自己到底是因為什麼才會如此難受呢?
前任領證了還能挽回嗎?
人應該學會向前看,有的時候錯過了一個人,錯失了一段感情,就再也無法彌補了,雖然很殘忍,但是人生並不是永遠都會順風順水的,失戀之後我們可以透過轉移注意力,讓自己做一些有意義的事情來填充自己的生活,向家人朋友傾訴,尋求他們的幫助和開導,或者是讓自己去一個新的環境,認識一些新的人和事,重新開始一段生活,來幫助自己儘快的走出失戀的陰影,這個世界上沒有誰離開了誰就沒有辦法生活,也不是愛上一個人就一定要和那個人白頭偕老,否則就會孤獨終身,有的時候,放手才是更好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