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愛情這個問題,不同的人、因為有著不同的人生經歷、不同的觀點思維、給出的答案肯定是各不盡同的,這裡就給大家多提供一種不一定正確的思路。
第一、
||論愛的無私性、
愛的定義: 無私的愛,已知普遍觀點的愛不是自私的。
無私的愛可以說是,一個人對另一個人的愛必然是毫無保留,願意犧牲自身的一切去愛一個並不相干的人。
假如這是愛一個人需要具備的條件,那麼你可以做到嗎?
如果真的有人做到了,那是為了什麼?有沒有私心呢?所以你會有一種,願意為了另一個人付出一切的感覺嗎?
||假設被你無私愛的一個人不會在意,同時這個感情也不賦予任何意義。
||假設你愛的存在根本不知情,永遠也不會知情。
總之所有的假設都是為了沒有任何果的未來,也就是說你愛一個人是因,但是它不會結果,而且主人翁永遠也不會知道,更不會被你感動而愛你,或者讓你得到一些好處。
這樣你還會去愛嗎? 我想你心中已經有了答案。
|| 得出結論、
愛是自私的、愛是不存在的。同時我們的收穫是,人本身所有的所作所為都是自私的。
如果我們事先清楚不會有結果,沒有一絲的好處,那你還會愛上一個這樣的人嗎?。一個不會有結果的人?請不要拿你的本能慾望當做愛來辯論,因為它本身就沒有資格和愛相提並論。
如果你的理性真的明白沒有結果,那你不會愛上一個石頭,其實你所做的一切,你的愛或者說對身邊人無私的付出,都是為了你的慾望所服務,與其說是愛別人不如說是愛自己,而當你覺得自己得不到果的時候,你不會多付出一點。
PS:如果現在你還覺得你善良的付出是為了別人,沒有一點私心,那麼你肯定沒有搞清楚我在說什麼,或者說你是一個被感性引導的偽善愛好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