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塗磊說,“對於中國大多數的婆婆,你帶回家的媳婦就是一個幫你繁衍後代洗衣做飯的外人而已。”生活中,很多兒媳對塗磊老師的這句話深有體會。無論兒媳怎樣對婆婆好,無論兒媳如何委曲求全,在婆婆心中永遠是不知足的。

再優秀的兒媳在婆婆面前,也是不及格的,婆婆總能在雞蛋裡面挑出骨頭來,完全遮蔽兒媳的付出,將兒媳身上為數不多的缺點用放大鏡放大。

兒媳一肚子苦水,偏偏婆婆還要惡人先告狀,沒準一把鼻涕一把眼淚向兒子哭訴自己把他帶大有多麼的不容易,老了老了還要受兒媳的氣。

如果婆婆真的認為自己被兒媳欺負了,大可以分開住,放彼此自由就好了。可是婆婆偏偏要橫亙在兒子與兒媳之間,插足他們的婚姻,做他們小家的女主人,擾得全家人不得安寧。

婆婆從來不會覺得是自己的問題,而是兒子沒有挑好兒媳,而是兒子被兒媳的花言巧語矇蔽了,而是兒媳壓根就配不上自己的兒子。

婆婆眼中,兒子身上永遠有閃光點,哪怕在他人心中不過是最平凡、最普通甚至最不起眼的人,在母親眼中頭頂也是帶著光環的。和“優秀”的兒子相比,兒媳黯然失色。

如果小兩口只過自己兩個人的小生活,大多數都能相安無事,有了婆婆的參與之後,家庭硝煙四起,沒有什麼安寧的時刻。

越是優秀的婆婆就越強勢,越強勢自己的兒子就越弱勢,對兒媳也就越看不上眼。婆媳間的矛盾,永無止境。

凌初有一個十分優秀的母親,母親事業成功、家庭成功,年過半百依然風韻猶存。在凌初眼中,母親就是自己的偶像。

不過,凌初從來沒想過找一個像母親那樣優秀的女人,他知道,這份優秀的背後,母親是多麼地辛苦與不易。凌初對於物質、事業、生活都沒有那麼高的要求,只要過好兩個人的小日子就可以了。

李玲是凌初的第一任女朋友,她的想法與凌初完全相同,兩人在一起一點壓力都沒有。凌初第一次帶女朋友回家的時候,母親對李玲是不滿意的,因為她的學歷太低了,連大學都沒有上。

兒子卻是重點大學的本科畢業生,學歷上的差異巨大,他們以後能有共同語言嗎?而且,李玲的學歷這麼低,以後賺錢養家的重擔不就都在兒子身上了嘛,那兒子得多累啊。

凌初瞭解母親的想法之後,對她說,“媽,我覺得我和李玲挺合適的。我倆都沒有太高的追求,比上不足比下有餘就行。

結婚以後,李玲也可以進修學歷啊。”原本凌初的這句話只是安慰母親的,沒想到兩人結婚以後,她真的這樣要求兒媳。

她給李玲報了很多班、很多考試,成人自考、會計班、英語班、理財班等等。作為婆婆,她認為自己必須嚴格要求自己的兒媳,這樣她才能進步,才能更加優秀。婚後三個月,李玲的補習班沒怎麼上,突然懷孕了。

凌初以為,李玲的懷孕可以讓母親放下一切雜念,安心等著做奶奶。沒想到,母親卻讓李玲先打掉孩子準備考試,孩子以後再生。無論凌初如何反對,母親依然一意孤行。

凌初夾在母親與李玲之間十分為難,他一生氣關機一週出去旅行了。等他回來以後,李玲已經把孩子打掉了,同時留在家裡的還有一份離婚協議書。

凌初不知道這是不是母親想要的結果,又或者真的像母親說的那樣,“我就說你倆不合適吧,她的學歷太低了,根本配不上你。離婚了也沒事,媽再給你介紹好的。”

不過一個月時間,凌初就認識了雅靈。雅靈與凌初的學歷相當,兩人都是國企正式員工,年齡也相仿,外人看來十分般配。

最初凌初願意和雅靈約會,完全是為了療自己離婚的傷。兩三個月以後,才逐漸對她有了感情。母親眼中,雅靈是很合適的兒媳人選,與自己勢均力敵,也算是郎才女貌了。

母親悄悄對凌初說,“雅靈家的條件比咱家好多了,只要你倆結婚了,雅靈家以後的財產不都是你的嘛。”其實凌初沒有想那麼遠,不過母親這一提醒,倒讓凌初如夢初醒。

沒過多久,凌初就與雅靈舉行了盛大的婚禮。雖然凌初是二婚,辦得卻比頭婚還有排場。結婚以後,凌初、雅靈與母親一起住。

凌初以為,這個兒媳是母親自己挑的,一準挑不出什麼毛病了。沒想到,兩人和平的日子沒過多久,母親就對雅靈頗有微詞。

她向兒子抱怨,“雅靈也太懶了,什麼家務都不會做;雅靈花錢也太大手大腳了,這樣下去,家裡有金山也不夠花啊。我好心好意教她如何做飯炒菜,反而被她說是‘多此一舉’。”

凌初怎麼也沒想到,就連母親欽點的兒媳,她依舊看著不順眼。從那以後,她不但沒有收斂,反而對兒媳的管束越來越多了。

直到雅靈跟凌初商量著,兩人要搬出去住。凌初的回覆是,“我總不能讓親戚朋友說我是娶了老婆忘了娘呀。”雅靈見狀,知道凌初並不想搬出去,可她又實在忍受不了婆婆的嘮叨、墨跡、多管閒事。至此,凌初的第二段婚姻也失敗了。

凌初的母親不甘心,又給凌初重新介紹了女朋友。戀愛的時候兩人的關係還不錯,可是結婚以後,又是因為婆媳關係離婚了。

這一次,母親不是嫌她學歷低、不做家務、亂花錢了,而是覺得她不夠聽話、不好管理、太有自己的主見了。第三段婚姻失敗之後,母子倆都一籌莫展。母親埋怨起凌初來,“窩囊廢,5年時間我給你娶3個老婆都離婚了,你到底是怎麼回事?你想找個啥樣的老婆啊?”

凌初認為自己很委屈,他的婚姻都是母親在做主啊,除了李玲之外,另外的兩個老婆都是母親給找的,難道離婚的事只怪自己嗎?

凌初想想回答說,“媽,因為你太優秀,所以你覺得哪個兒媳都不夠好。有沒有想過,你的兒子我,又有什麼拿得出手的優點呢?當你在挑剔我的老婆、你的兒媳時,有沒有考慮過,婚姻本該是我們兩個人的事情。而您,其實是擅闖了我們的私人領地。”

母親對凌初的回答無言以對,她認為自己需要時間想一想,兒子婚姻的失敗,自己到底需要承擔多大的責任。

凌初自己也該想一想,他的婚姻到底敗在什麼地方,自己的原因有多少,母親的原因又有多少。

如果母子倆沒能搞清楚自己的問題所在,就不要再輕易踏足婚姻了,否則迎來的只會是第四次婚姻的失敗。婚姻一定是兩個人的事,三角關係在數學中是最穩定的,可是加了婆婆的“三角”婚姻,卻是最容易分崩離析的。

凌初的三段婚姻都失敗了,他身上一定有自己的問題。和李玲在一起的時候,老婆懷孕了老媽要打胎他自己卻躲出去了,對於任何一個孕婦來說,這樣的男人都是沒辦法託付終生的。李玲心灰意冷之下打胎離婚,這是意料中事。

凌初與雅靈在一起的時候,雅靈意識到婆婆的強勢,她想和凌初搬出去住,可凌初卻礙於臉面不願意。如果在一段婚姻中,男人沒有辦法成為女人的依靠,那麼,女人在她的婚姻裡、在她與婆婆相處的過程中,還能有什麼指望呢?

可雅靈的離開,依然沒能讓凌徹頓悟。所以凌初的第三段婚姻也失敗了,一點都不意外。不用說也知道,一定與凌初的母親有脫離不開的關係。

凌初的母親可能在事業上、家庭上都是成功的,但是在兒子的婚姻上,她有點管得太多了。她的出發點一定是為了兒子好,但是這份“好”,離婚三次的兒子領情了嗎?

難道兒子三段婚姻的失敗,她不該承擔自己的那一份責任嗎?如果她想凌初以後還有幸福的話,首先要和兒子分開住,其次再也不要摻合兒子的婚姻,最後不要挑剔兒媳的任何毛病。唯有如此,凌初以後的婚姻才有可能會幸福。否則,完全沒希望。

兒子結婚後,母親多了一個婆婆的角色,這個角色只不過是一個掛名的閒職而已,沒有實際責任與義務。如果可以的話,和兒子兒媳保持適當的距離是最好的。

只要小兩口過得好,兩個人開開心心,幸福快樂,相信做母親的也就知足了。至於要不要顯示一下婆婆在兒媳面前的特權與地位,完全沒必要。

如果兒媳軟弱一點的話,可能會被婆婆震懾,但口服不代表心服,沒準還會把心裡的不滿發洩到自己老公身上。如果兒媳同樣強勢,兒媳與婆婆就是不相上下,總想一決雌雄的話,只怕家庭永無寧日。

十分贊同塗磊老師的一句話,他說,“往往一個母親真正愛兒子的體現是更愛他的老婆,說任何事情,說問題,先數落自己的兒子,而不是數落自己的兒媳婦。”

如果婆婆看自己的兒媳不順眼,離她遠點就好了,沒必要處處尋找兒媳的錯處。表面上,婆婆高人一等,背地裡,自己的兒子卻是最為難的。如果所有母親都能明白這個道理的話,就會發現,心疼兒媳就是心疼兒媳,為難兒媳就是為難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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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以後,你會接受與婆婆一起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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