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加工作十多年來,從一名小職員到手下人過百的小老闆,我依然忘不了那個小時與我形影不離的,曾經出現在我生命中的那個男人
而他消失的卻那麼得突然,直到如今我還是沒能理解他真實的內心世界。
那個人是我的發小,每次想起他,就會不由自主的輕聲念出他小時候的稱呼,“小方”。
從小學到大學我們總是在一起上學。因為小方家裡條件特別優越,當時一度是我羨慕的物件,他有錢的爸爸就是我當時的偶像。
上小學時,放學經常會看見小方爸開著一輛黑到發亮的轎車來接小方,我恨不得和小方替換一下身份,那時候的轎車可是稀物,不像現在路邊的轎車多的都沒地方放。我也偶爾有幸可以享受到有錢人的生活。
我第一次坐車是受小方的邀請,我當然不會錯失良機,我和小方坐在後排,但上車後我就有些後悔了,從駕駛座向後伸出一個像籃球一樣大的腦袋,一頭雜亂的短髮,而且滿臉橫肉,那是一個碩大的身軀,像是被塞進駕駛座上的。說話時,喉嚨像安了喇叭,手指頭也粗得很,我在想,用這樣的一雙手開車,會不會一不小心把方向盤給拽下來。這和我想象中的商業精英完全不同。
“你就是小羅吧?來吃個點心,小方最喜歡這個。”一個粗而清晰的聲音卻親切的問道。並用粗大的手向我伸來,那是一個用透明塑膠殼包裝的像蛋糕一樣的東西,看著很精緻,但我支支吾吾,膽怯的拒絕了,一路上我拘謹得很,雙腿緊緊的夾著,坐著一動不動,像個小姑娘。
後來透過慢慢的接觸,和小方的交流中得知,方爸並不是像他表面的那樣粗魯,相反是一個細膩體貼的父親,而且我覺得那個蛋糕也是真的很好吃。小方經常說他喜歡爸爸,卻討厭媽媽。
至於小方為什麼討厭媽媽我到後來才知道,方媽對小方非常嚴厲,雖然從來沒打過小方,但經常把小方侮辱的體無完膚,不留自尊,總說自己撒在小方身上的汗水都是為了小方好。
有一次方伯不在家時,理由小方不聽話被方媽趕了出去,那天下著雨,小方走路到我家住了兩天,後又被方媽求了回去,隔天方伯就回來了。
我第一次見到方媽的時候,比見到方爸伯時還要驚嚇,並不是方媽的橫肉要比方伯多多少,正好相反。
方媽倒是個氣質十足的美女,前凸後翹,身上披金戴銀,盡顯富貴,妖嬈的身姿多了一分嫵媚,每一寸白哲的肌膚都像是仔細雕琢的,嬌小而略微泛紅的兩腮總讓人有一種保護欲,紅紅的嘴唇像是在呼喚所有男人的靈魂,這樣年齡接近40的女人,並不比那些少女們差。我難以想象在這美麗的身影下竟藏著一個令小方恐懼的惡魔。
初中時候我們依然是同學,只是他的話不是那麼多了。在小方媽的嚴厲要求下,小方的成績卻適得其反,愈是嚴厲,成績反倒越差。但並不是小方不夠聰明,相反他比任何人都要聰明,至少我是這樣認為的
他的存在教會了我很多道理,我記得他說過的我印象裡最深的一句話是,“世上並不存在對錯,只是方向不同。沒有人不是無辜的。” 那時候,我並不覺得他說的有什麼道理,只覺得是在胡言亂語,若不是覺得奇怪也不會記得。
那時不知怎麼,有一個多月方伯都不在家,期間放學總是我們兩人走路回家,我也總是想念之前每天有車接送的日子。
有一天小方家裡接到一個電話,是個生號,另一頭傳來了一個粗大,卻不再是從容自信的聲音,而且通話時間很短而急促,
我一度懷疑是不是方伯,“小方,爸爸最近在洗錢,還不方便回家,這幾天跟小羅一起,爸爸過幾天就回去。”
通話時小方喊了兩聲“爸爸”,但並沒得到任何迴應,最後小方只是輕輕地“嗯”了一聲,不過是在對方結束通話以後了。那時候的我以為方伯出去工作了,“洗錢”只是一種投資,或錢生錢的一種稱呼。
果真!方伯果然說話算數!不到一週就回來了,這次的方伯卻顯得格外清爽,每根頭髮都好像接受了軍訓似的各行其職,臉上也再度填上了笑容,口語從容自信,我突然想起那天打來電話的其實並不是方伯,當然小方也掛上了久違的笑容。
方伯回來時還帶了好大一堆吃的東西!一股腦全堆到茶几上,掉地上就好幾個,近處一看,是一種像蛋糕一樣的點心。
上了大學以後,小方基本不怎麼說話了,總是一個人,經常會曠課泡在圖書館裡一整天,基本上是誰也不理,即使有很多女生向小方表白也不以為然。
方伯和方媽在小方高考期間就離婚了,方伯像是人間蒸發,什麼也沒留下,小方便跟著方媽一起生活。
有一天和小方外出散心時,走著走著小方突然停了下來,我順著他平淡的目光看去,是一個賣點心的小店,透過玻璃櫃臺,能看到有一些像蛋糕一樣的點心。
我便準備去買一些,“等一會兒我去買一些過來。”
卻遭到了冷漠的拒絕,“你若想吃便去買罷,我不用了。”
我疑惑道,“怎麼,你不是挺喜歡吃的嗎?”
“我是喜歡吃,但從不喜歡它的味道。”
大學時光轉瞬即逝,同學們拿到畢業證後都興奮至癲狂,以為生活的折磨即將結束。
我和小方回到了他那不再華麗的家,家中空無一人,我們便敞懷對飲,喝了很多,也說了很多,我們都喝醉了。
喝的差不多,小方便開口說話,說他要走了,我問他去哪兒,他只說要離開這裡,並且要去收拾行李了,我一聽就懷疑他喝多了,我也迷迷糊糊的答應,並開始和他一起收拾,玩酒後遊戲我最拿手了。
“出門多帶錢知道嗎?”我嗚嗚囔囔的說道,想起了這是我媽常對我說的話。
說完便拾起他的錢包翻查,翻來翻去也數不清裡面到底有多少錢,倒是在最深處翻到了一張折起的紙,紙的周圍都起了毛邊,我回頭看了看小方並沒有注意到,我便出於好奇開啟來檢視。
讓我失望的是並沒有看出新奇的內容,說實話我只是看不清,上面印刷的密密麻麻的字想一群螞蟻一樣扭來扭去地,讓我總是捕捉不到,我索性要摺好放回原處,不過,強烈好奇心還是驅使我掏出手機留下了一張照片。
後來過了好幾天我才想起,便開始翻看相簿,因為拍照時拿反了,我只好反過來檢視,
模糊的照片隱約可以看出,日期是11年10月份,是我們大學剛開學不久,上面模糊卻又清晰的可以看到幾個加粗的黑字,“重度抑鬱症”。後來才回想起來,從那個時間開始小方漸漸與人疏遠,也是從那個時候開始經常找不到他,問了,就編同樣的理由來敷衍。天氣並不冷,卻吃起了感冒藥,
“這裡的藥可真不算便宜啊。”手裡拿著一粒白色的藥片觀察著,“都夠我吃頓大餐了。”
“吃了還他媽渾身不舒服。”說罷便將藥片扔進嘴裡灌水吞了下去。
第二天他真的走了,坐飛機離開的,我很驚訝,我以為只是喝多和我胡鬧罷了,看來他早就準備好了,卻並沒有仔細的通知我,只是在QQ上給我發了個訊息,用了我們小時候的稱呼“小羅,我走了。”。
隨後我查看了他的QQ空間也發了一條訊息,內容是 “再見了,我的國!とうだつ”,還附了兩張圖片,乍一看像是要出國旅遊的動作。一張是前往大阪的機票照片是啊,為什麼大學期間考日語能力資格證。另一張是他站在機場外,四肢吃力揮舞的照片,臉上掛起了我許久未見的笑容。我從沒見他拍過自己的照片,這是第一次,顯然是讓路人幫忙拍的,這更是少見。
在我的包裡發現了一封小方臨走前留下的一封手寫信。封面什麼也沒寫,信的開頭便開始道歉,道歉對我的冷淡,道歉自己的突然離開,再往下看更是不找邊際的道歉,說他本可以給我留下更多的。信的最後寫了一行字,
“今日把酒問知己,明日你東我向西。”
此後,我們便再也沒了聯絡,發訊息沒人回,打電話是空號
我想,他不會回來了。
是的,小方走了。
沒再回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