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配不再是女人的最終選擇,自己有權去選擇自己想要的快樂人生
始於愛情,終於友情,女兒快樂成長是最大願望。結婚、離婚或者不婚都是選擇題,自己選擇自己想要的快樂人生就好啦。別腦補,沒瓜,不撕。
2月1日,當左小青在《乘風破浪的姐姐2》節目裡,大方談到自己也單身,目前並帶著一個女兒裡生活時,神情淡定自然,絲毫感覺不出離婚的落寞。再看到她的微博那段話,“結婚、離婚或者不婚都是選擇題”,身為女性,我覺得她真的很贊!我感覺到她的溫柔有底氣,並告訴我們女性:婚配不再是女人的最終選擇,自己有權去選擇自己想要的快樂人生!真好!
二、婆婆 :都三十多歲的人了,還想離婚,你再嫁會有多好?!
前段時間,我的好朋友鼕鼕從家裡搬出去住了,原因是跟婆婆和叔伯,幾家人擠到一百多平的房子裡,生活十年多了。這十年間,因為婆婆沒有幫忙帶孩子,她在家全職帶孩子,然而全家人都並不尊重她。都認為她在家沒什麼事,於是家裡的衛生都是她一個人包攬了。
她的音樂細胞非常好,她跟我說一直想開個直播,既能娛樂又能賺錢。她說,伸手向人要錢的日子過得太難了,但這個想法被她老公一直否定,說開直播唱歌不好,都是給網上男人看的啥的,說到底就是她老公自信心不足。畢竟他們年齡相差10歲,好友又長得漂亮,好看,她老公擔心也不是多餘的,但你總不能靠這個打壓吧。你不想自己的女人出去工作,那也得給夠錢吧,也不是,一月也就2千塊,包括家庭所有開銷了。當好友帶到孩子幼兒園大班,終於撐不住了。自己出去工作了,她興奮地告訴我,才知道,自己掙錢有多爽!特別遇上這個影片直播時代,加上她美妙的歌聲。一天的錢足足有她當初生活費的3倍多,好嗎?當她攢多點錢,馬上就搬出去了,然後婆婆就開始說了,出去工作一下,心就野了,不回家了。說如果我兒子不買套房,就要離婚,都30歲了,離婚誰要她呢。就算再嫁又有哪個男人比我兒子對她更好了?我們都笑了,婚姻已不是我們女人的終極目標了,不再是你們那六七十年代的舊思想啦。呵呵……
三、同學:婚姻過得不開心真的不要將就,不怕再沒人要
同學結婚10年,與前夫育有三個孩子,由於前夫出軌,同學立馬走人。在化傷害為動力,努力工作幾年後,告訴我,她現在很多人追求,條件比前夫好太多了。但她不算打再選擇婚姻,工作有穩定的收入,自給自足,愛情就是工作累調劑品,她說不要太享受啦。前提是,你得有收入,核心有持續的賺錢能力。
當女性認為婚姻是一種選擇的時候,我認為是女性的進步,社會的進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