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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問大家一個問題:你怎麼看待“未婚先孕”?你又是如何評價那些“未婚先孕”的女孩們?

可能有些人覺得現在社會這麼開放,感情的事又是男女雙方你情我願,先懷孕還是先結婚其實沒什麼大驚小怪,只要是雙方當事人能承擔相應的責任,旁人無須多言;

當然,也會有一部分人,特別是有些長輩,接受不了“未婚先孕”,你說ta們保守也好,封建也罷,ta們都會偏執地認為結婚、生子這些事情還是一步步進行的好。

其實,我個人也認同,還是結了婚再懷孕比較妥當,而且最好還是婚後,兩個人再磨合一兩年、或者兩三年再要孩子的好。

這無關封不封建、傳不傳統,而是結婚原本就是一件終身大事,馬虎不得,尤其對女孩子們來說,只有你和男方三觀相似,對事物的看法、認知相同,能真誠地互相包容與理解,兩個人又有不錯的感情基礎,那麼,有了孩子之後,你們才不會因為一些瑣事而爭執、衝突,才會對孕育小生命更加的負責。

除此之外,還有一個原因,那就是:有些未婚先孕的女孩子會被婆家人輕視,或者說,會在婚前被婆家以此為“要挾”,提出各種不合理的條件,比如不給或少給女方彩禮,或者不辦婚禮等。

當然,可能也會有一些例外,有些婆家人比較明事理,看到自己兒子做了“錯事”,會主動上門道歉、提親,力所能及的滿足女方的條件,對女方的態度也是很和善,遇到這樣的婆家,對女孩子來說,的確是不錯的歸宿。

不過,“少數”並不代表大多數,不是所有的男人、婆家都有責任心,為了愛而一時“衝動”,不計後果的女孩子,其實更多的是“碰運氣”,是拿自己的幸福去“賭”男方一家人的良知。

02

小雨就有相似的經歷。

小雨和男友于工作中相識,兩個人性格相似,家境也不相上下,因為覺得對方都是不錯的結婚物件,於是他們都下定了決心,既然談戀愛,那就要奔著結婚而去。

有一句話叫:愛情,總是能兵不血刃地讓一個人“繳械投降”。

陷進愛情中的男女,你儂我儂、甜甜蜜蜜,眼裡看到、想到的都是對方,總覺得這輩子就非ta不可,因此,難免會有情不自禁的時刻。

和男友交往將近兩年半時,小雨突然發現了自己懷孕兩月有餘,忐忑不安的她,面對男友“你放心、有我在,我會對你負責,會一直對你好”的承諾,逐漸安了心,覺得自己遇到了對的那個人。

兩個人經過商量,便把雙方父母約到了一起,開始商談結婚的事情。

小雨本以為自己和男友心意相通,雙方也都互相瞭解,再加上她又懷了孕,婆家人應該不會反對,結婚也會是板上釘釘的事情,未曾想,事情的發展還是超出了她的預期。

雙方父母見面的那天,還未等小雨父母開口說話,男友的母親就表示,她希望所有的一切儘量從簡,不要鋪張浪費。

“你們也知道,現在把孩子養大多不容易,我們家畢竟也不是什麼有錢人,因為給兒子首付了一套房,花了不少錢,所以,婚事這一塊你們還要多體諒一下。”

聽到這番話,小雨母親笑了笑,“孩子們的婚事自然由她們做主,我們不便說什麼,也不會提過分的要求,婚事大辦不大辦的暫且不說,但該有的禮數是少不了的。這樣吧,房子的事情我們現在也不強求要加名字,畢竟首付我們也沒拿錢,但房貸,以後如果讓小雨一同還的話,那到時就要加她的名字了,還有彩禮,我們這裡的習俗是六萬到十萬之間,這個我們做父母的不會留用,會讓他們小兩口拿回去,還會給同等金額的陪嫁。”

男友的母親沉默了一會兒,之後便坦言,房子的事情可以商量,但彩禮能不能少給一點。

“我是這樣想的,既然小雨懷了孕,也算是我們家的人了,彩禮不如就給個兩萬意思一下,反正終究都是他們小兩口的,以後帶孫子我會盡量多出錢出力。至於陪嫁,你們給不給都隨意。”

小雨的母親想了想,點了點頭,聲稱只要男方一家人以後能對小雨好,彩禮少點也可以,不過,她接著也表示,婚禮不能太過簡單、草率,不說非要辦得多隆重,至少體體面面的把小雨娶過去。

聽完小雨母親的話,男方母親不由得提高了嗓音,“還要辦婚禮嗎?那肯定又是一筆不小的花費,是不是太浪費了?你看,我的意思是,咱們兩家人,還有重要的親戚坐在一起吃頓飯,和和美美的就行了,沒必要再整那些花哨的儀式,不如把錢省下來,以後畢竟花錢的地方多著呢!”

“若是你們擔心辦婚禮花錢的話,那就我們女方出錢辦!”小雨的母親面露不悅,“不過,婚禮要在我們當地辦,你們男方到時要來多少人就提前說,飯我們肯定能管夠!現在結婚哪有不辦婚禮的!再怎麼說,這該有的規矩還是要有的。”

這樣的說法讓男方母親不能接受,她瞬間炸了毛,怒氣衝衝地回懟了一句:“哪有一個男人拖家帶口去女方那裡辦婚禮的?那和上門女婿有什麼區別?算了吧!別講究那麼多了,還未過門就有了孩子,還講什麼規矩!吃頓飯,讓兩個孩子在一起不就行了!”

看到男方母親的態度,小雨的母親非常生氣,她扔下一句“你兒子就很有規矩、有教養嗎”,便帶著小雨離開了酒店。

03

在這之後,小雨主動拉黑了男友所有的聯絡方式,儘管事後一週,男友母親也專門向她母親打了電話、道了歉,但小雨決絕地不再回頭,除此之外,她還約了手術時間,打算在母親的陪伴下去一趟醫院。

就這樣,原本夢想著步入幸福婚姻的小雨,因為男友母親的一句話,和男友成為了陌生人。

“可是我並不後悔,我本想著有了孩子,男友母親多多少少都會對我有所體諒的,我們家人又不是不講道理的人,面子上只要能過得去就行了!然而對方不是這樣認為,或許她覺得既然生米已煮成熟飯,不管她提出的條件有多苛刻,我都會嫁過去……這樣不講理的婆家,真的不嫁也罷,婚前就如此刁難,婚後我定會過著水深火熱的生活,算了,也怪我,不僅害了自己,還讓父母跟著我一起受屈。”

看著一臉無奈的小雨,我著實不知該怎樣安慰。

“未婚先孕”有錯嗎?“未婚先孕”就得低聲下氣地一切都要聽從男方的安排嗎?

任何時候,婚姻都應該是平等的,兩個人有商有量,互相理解、互相尊重。婚前就有條件地讓對方“妥協”的婚姻,那不是愛,而是自私。

當然,可能,有人接受不了這樣的方式,會把這個女孩子看輕,覺得她有些不自愛,但這不該成為婆家人以此為“籌碼”,不斷“約束”她的手腕。

換言之,熱戀中的男女若有了“意外”,女孩子有錯,男孩子就一定是“無辜”的嗎?

不管男女,遇到事情勇於承擔起相應的責任,遠比斤斤計較、步步算計好得多,有時候,有些父母所謂的“打算”看似得了便宜,其實無非是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罷了。

因為,一個人的家風和人品是任何事物都掩蓋不了的。

04

因不同意不辦婚禮,女方被懟:未過門就有了孩子,還講什麼規矩!

我想起一個朋友曾說過的一件事。

這個朋友的堂妹未婚先孕,男方父母得知後,不但主動登門道歉,而且主動給了二十萬彩禮,婚禮也辦得很是風光,堂妹的婆家人稱,這種事說出去對女孩子影響不好,本來他們的兒子也有錯,不能全把“罪責”扣在堂妹一個人身上。

堂妹和我朋友說起這些的時候,朋友稱她心裡也很是羨慕,但她也表示哪怕自己再愛一個人,也絕對不會做類似的事,因為她不能用自己和孩子去賭男方一家人的“良知”。

其實,說來說去,女孩子在婚前還是要懂得保護好自己,婚姻不是兒戲,不是靠自己的想當然,也不是男人信誓旦旦的甜言蜜語,有時候,一步走錯,可能就會步步錯。

婚前好好地觀察男方,以及其父母的人品,遠比深陷愛情而不可自拔、不管不顧強得多。

畢竟,戀愛和婚姻永遠都是兩碼事,結婚絕不僅僅是嫁給一個自己喜歡的男人這麼簡單。

桐華在《最美的時光》裡,有這樣一段話:“每個女人都如一塊等待磨礪的寶石,她所愛的男人就是那個匠人,女人是高雅還是庸俗,取決於她愛上了一個什麼樣的人。”

話或許雖說得有些絕對,但女人確實很容易被所愛之人影響。

遇到一個家風好、人品佳的男人,女人大多會過得安寧、順遂;而若是遇到一個品行不端的男人,那婚姻必定是一地雞毛,女人也只會在這樣的環境下一直消耗自己。

當然,遇見什麼樣的人,取決於你是什麼樣的人!

你若自重、端莊,遇事理智、冷靜,對方自然不會輕視你;相反,你如果自棄,太過戀愛腦,莽撞又衝動、聽不進勸,那對方必然會無視你。

任何時候,想讓別人發自內心地愛我們,不是一味地、無底線地去“討好”,而是恪守原則、堅守自我。

因為,只有好好愛自己,別人才會愛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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