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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往高處走,水往低處流,這是人之常情,也是正常,但是很多時候,你拼盡所有,結果卻不一定能如你的意!

明叔今年60出頭,夫妻倆熬了一輩子,把幾個孩子養大了,也建了一個新房,正準備好好安享晚年的時候,結果明嬸起了糖尿病,糖尿病不要命,但是糖尿病的併發症一發起來問題就厲害了,明叔自己60多,他身體也不太好,伺候明嬸就覺得有點力不從心。

倆兒子見狀,給兩老找了一個女護工芳姐,一個30多歲的外地女人,明叔明嬸不是太喜歡,因為說粵語的老夫妻,普通話聽不懂,溝通有一點問題,但是芳姐手腳麻利,家裡拾掇得整整有條,做的飯菜倆老人也喜歡吃,所以就留下了,大家說話平時溝通吧,都是靠著比劃三分猜的三分說的,三分比畫,慢慢地也能相處下來,芳姐之前在衛生院裡面做過護工,所以對病人的護理挺到位,明叔明嬸慢慢的也滿意了。

人安逸下來了,心就會活動,這話說得一點都沒錯。

明叔明嬸加一個護工,三個人一起在新房子裡面生活,芳姐看著簇新的小樓房,明叔孝順的兒女,而且明叔還有幾千塊的退休金,芳姐有意無意的總愛跟明叔呆一起,在他們家裡工作了好幾年吧,然後不知道什麼時候開始,芳姐竟然跟這個60多幾乎比他大一輪的老頭竟然搞到了一起,明嬸看在眼裡卻無力阻止。

三番四次想炒掉芳姐,都給明叔找藉口留下了,只能跟芳姐說:

你在家裡有老公有孩子,你跟他一個六十多歲的老頭,你才30多,你跟著他,你有什麼用?

芳姐當然是抵死不認,直呼冤枉。最終明嬸沒熬過多久就走了。孩子們怕明叔悶,怕他睹物思人,紛紛勸明叔,要不就去跟他們住,要不孩子回來陪他住,都被明叔一一拒絕了。孩子也沒多想,以為父親還是想安安靜靜的養老,不被打擾而已。

結果過了不到一年,明叔把孩子都叫回家,宣佈說他要跟芳姐結婚,孩子們全部都懵逼了,這時候才醒悟過來,才明白為什麼母親都走了,芳姐還在家裡住著,當時問過明叔,明叔說租給芳姐一個房間,也有個伴,原來是為了這個!

孩子們都大力反對,倒不是阻止父親找個伴,只是芳姐跟明叔之間年齡差距太大,三十多的女人,明叔都六十多了,而且芳姐還有老公孩子,難不成拋夫棄子嫁給老頭?這太不道德,芳姐孩子才小學,究竟是圖什麼,才會這樣丟下年幼的孩子,丟下結髮丈夫?

村裡面的人也傳得紛紛揚揚,覺得這老頭臨老還入花叢,臨老還找個那麼年輕的,雖然說芳姐不漂亮,也就一個農婦,但是怎麼說她也是年輕,但是他們這兩個全然不顧這些流言蜚語,在這一年裡,芳姐為了與丈夫離婚,不惜淨身出戶,啥都不要了,只要離婚了就行了,把孩子都丟在家裡,就是為了要嫁給明叔。

因為在她看來,明叔雖然老,但是明叔有退休金啊,還有自己的房子,她嫁給明叔,明叔那麼老了,等以後走了,這房子自己也有份。

就為了這事,明叔跟孩子們鬧得很不愉快,孩子們心理上也接受不了吧,自己母親才走了一年,倆人在母親還在的時候就搭上了,對於這點很難接受,後來村委會出面調解,村裡面的領導勸說的:你們父親已經那麼老了,你們每一個人都要工作,每一個人都要自己護著自己的小家,你們誰有那麼好的心思照顧他?現在他要再婚,你就讓他結婚,他再怎麼樣也要有個人照顧他,有個人伺候一下他,有個人給他作伴,這不是挺好嗎?孩子們聽著也覺得是這個道理,那就不干預了。

雖然孩子們沒有阻撓,但是也絕不贊成,孩子們只能是預設他們倆人的事,所以明叔跟芳姐領了證,一起吃了頓飯,就算結婚了。

婚後芳姐繼續工作,畢竟她自己也知道,不存點錢,以後自己日子很艱難,明叔每月四千多,他要拿一點多給芳姐買社保,而且芳姐的孩子學習費還得贊助一點,日子繼續安穩的過了下去。

生活要繼續,日子照常過,明叔越發老了,但是精神還是挺好的,有人說芳姐傻,有人說芳姐笨,怎麼就找個那麼老的,圖他啥啊,圖老人味濃嗎?還是圖他滿臉老人斑?

其實芳姐一點都不笨,明眼看著,明叔只是一個普通退休工人,沒多少錢,但是勝在穩定,芳姐是外省的,家裡貧窮,她嫁給明叔,首先吃住就不花錢了,自己的工資全部能存起來,再者明叔每月給芳姐買社保,一千多,這可不是少數目,一眨眼一個月,算下來,他們倆婚後那麼久,芳姐的社保也差不多有十年,第三,明叔零零碎碎的也算是養大了芳姐的倆孩子,學雜費,一部分生活費,而且寒暑假孩子過來母親這的時候,吃住開銷都是明叔的。

而且光看芳姐這條件,她找不到多好的,如果隨便找個,甚至可能還得吃用芳姐的!最主要的是,明叔的小樓房,自己是妻子,房子自己總能佔到一點吧。哪怕撇開這些,倆人婚後這些年裡,明叔對芳姐的確是挺好的。

時間飛逝,眼看明叔越來越老了,頭髮幾乎全白了,也七十好幾,芳姐也四十多了,大的孩子也即將大學,芳姐這時候開始跟明叔提出房子要加上自己的名字這要求。開始的時候明叔總是支支吾吾逃避這話題,後來芳姐逼緊了,經常就是一個追著步步緊逼,一個能避則避,不能避開就總是借意就走出門外。

最終芳姐把明叔堵在家裡,切切實實的要明叔馬上去做加名,這時候明叔避無可避了,才老老實實地跟芳姐說明一切。

原來在當初明嬸知道了明叔與芳姐倆人鬼混在了一起,明嬸是氣得幾乎爆血管,幾番勸阻無果,明叔本來是聽老婆的,但是在芳姐面前又說不出結束的話語,最終明嬸下了一個決定,就是把孩子全部喊到一起,去把夫妻倆的小樓房做了公證給孩子,怕孩子不聽話對明叔不好,做了公證明叔在這頤養天年,也就是說,這房子在明嬸走之前,已經做好公證,這時候芳姐才明白,自己那麼多年來心心念唸的樓房,原來早就不是明叔的。

雖然明叔養著她,自己也存了點錢,等供夠15年社保,到時候老了也有不菲的退休金,但是自己想要留在這養老,大概是很難的了,畢竟孩子們也知道了,自己是怎麼樣把明叔抓到手的。如果自己退休回老家,先不說老家早已沒家,多年的不在身邊養育,孩子跟自己生疏,雖然母子天性,但是始終是自己當年拋下了他。

直到此時,芳姐才知道,自己費盡心思嫁給了明叔,原來一切早就被人家計劃好了。自己大概也能預測到自己的將來,現在明叔還在,那一切還好好的,到哪一天,明叔拜拜了,自己大概也就要離開這個家了。而且因為明叔平時都負擔家庭開支,也養了芳姐幾個孩子多年,所以明叔的存款真的不多。

總結語:

最終,芳姐還是跟明叔繼續好好的生活著,畢竟就按照最大利益化來說,芳姐在這個時候離開明叔,一切費用開支都得自己負擔,而且沒了地方住,開銷大了,芳姐自己也難存錢,再者,跟明叔也有那麼多年的感情,而且明叔還給芳姐買著社保,差那麼幾年就買夠了,雖然懊悔,雖然難過,但是離開比留下虧多了。

若問芳姐,這樣拋夫棄子後悔不?看著芳姐的樣子,其實後悔的真不多,畢竟前夫太窮,而且還完全不上進,最愛杯中物,有事沒事總好喝幾口。錢基本上都花在吃喝上,孩子父母會不會餓死,還真的很少理。最虧欠的應該就是孩子吧,但是假如不是這樣,孩子大概連高中都沒機會念完 更別說現在能讀到大學,這點還是芳姐最自豪的吧,自己再不堪,孩子總算沒把他養歪了。

至於明叔,芳姐還是感激明叔的,用她自己的話來說,明叔老了,自己好好照顧他,好好把他送走,總不愧倆人夫妻一場。或許當初為了跟明叔在一起,芳姐是 主動示好了,但是後來總就是大家都是好好的相互陪伴著,這已經是很大的福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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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女子結婚三年被打四次,丈夫一次比一次狠,這次更是骨裂三根
  • 以後遇不到好人家,就不要輕易結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