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家庭關係主體不同:西方的家庭,家庭關係都是以夫妻關係為主線,所以帶來的孩子,不管是男方還是女方的,不管是幾婚的,大家都一視同仁,只要男女主人感情好,家庭就可以維繫;而中國是以血緣關係為主線,所有的生活方式、財產分配都根據血緣關係分遠近,把本該主要的兩個人的感情放到天平上用金錢來衡量, 因此造成了大部分的矛盾。看了很多兒女理直氣壯阻攔父母再婚,說擔心財產損失的案例,驚得我瞠目結舌!
2,對個人財產的歸屬理解不同:西方人自己的財產歸自己所有,自己有完全的處置權,無論給誰還是不給誰,自己100%能做主;但是在中國,子女理所當然認為父母的財產必須給子女,財產給(合法)再婚丈夫/妻子就是被騙、居心不良、不能接受,輕則以不養老相威脅,重則對簿公堂…,也是讓人很難理解!
以一個真實的例子,表達一下我對此類事情的看法:
我同學岳父是個名人,上市公司董事長,全國五一獎章獲得者,估計身家不菲,夫妻琴瑟,生育一兒一女(女兒是我同學妻子),夫人患肝癌多年,不惜一切代價救治,但是還是在他55歲的時候提前走了,二婚娶了個小20歲的,又生一子,當年8歲。
我同學夫妻每次見我都長篇大論講述後媽種種:嫁父親目的不純,掌控父親經濟收入…不一而足。終於有一天,我忍不住了:不要忘了,現在人家是合法夫妻,還育有一子,是你同父異母的弟弟,所以父親的收入是父親共同財產,後媽掌控父親的收入合理合法,反而是你們,已經成年的子女,不為老父親的生活幸福高興,反而虎視眈眈覬覦老人的財產,應該覺得慚愧!除了你母親的遺產你們可以申請繼承外,你父親有自己對財產的處置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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