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物件相親認識有一年了,上個月訂婚見面禮拿了12萬加紅包一萬,再加雞鴨魚肉的差不多15萬拿出去了,皖北本來就彩禮重,這只是見面禮,後面還有20萬左右的彩禮。彩禮這事風俗就這樣,咱也不好說啥。
問題在於現在要婚前買房。因為之前也一直打算要買房的,沒打算婚前買,現在物件要求婚前買,買在哪成了問題!她想在她現在工作的一個江蘇小縣城買,房價8000左右,未來可能會跟著家裡人在那做生意,也是不確定的事。但是我不想一開始就買在一個我不熟悉的地方,對於我們來說房子買在哪等於家在哪,我們縣裡房子才5000不到,市區也才7000多。
我和她說要不先在她那租房子幹兩年,等確定做生意了再買,或者在縣裡先買到時候再賣掉也行。因為指望在那裡打工賺錢生活根本不合實際,工資水平也不高,三四千塊錢頂天。她也不想和我商量,因為這事天天鬧得不愉快。
婚前買房不應該是男方說的算嗎?我這麼和她商量完全是可有可無的,她們家幹嘛捏著不放非要跑到一個離家那麼遠的小地方安家。真的是頭要炸了,到了這一部又不能說太過分的話,真的煩的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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