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說女人出嫁就是第二次投胎,原始的家庭我們無法選擇,然而,又有多少能做到正確面對第二的選擇呢?
我,從本性上說不是個乖乖女,骨子裡充滿著叛逆,但是,由於姐妹們多,幾個姐姐都要比我大好幾歲,從小都是被幾個姐姐管制著,什麼事都被安排好了,我每次反抗都以失敗而告終,直到無力反抗……我喜歡畫畫,喜歡唱歌,喜歡文學,卻沒有機會學習任何一種,父母姐姐們都說那是不務正業,後來選文理科的時候也沒能選自己喜歡的文科,在理科班我的文科類卻考的比文科的學生都要好。……可仍然沒能考上理想的大學,錄取通知書也被老爸藏起來沒能踏入大學之門……後來,我的叛逆徹底爆發,到了婚嫁的年齡,家裡安排的相親乾脆見都不去見,我已對父母的安排徹底排斥!最後卻接受了一個透過朋友認識,全家反對的男人。
其實,我現在想對還沒有走進婚姻的女人說句話,如果你的選擇家裡人都不贊同的話,請一定慎重考慮!!家裡人的反對肯定有一定道理,而那個道理是你不經歷就不會懂的生活!其二是,一段不被祝福的婚姻,也許本身就是一個錯誤!!
我們那個年代是不容許自由戀愛的,短短三四個月就商量結婚了。那時由於沒有正經單位,我已經開始了經商之路。沒訂婚時感覺還好,自從訂婚之後,就忽然發現那個男人變了,脾氣暴躁,而且家裡人也是不管不問,結婚這麼大的事都是我們兩個置辦!!我還有生意要做,真的是焦頭爛額!!不知道和我同齡的女人有沒有那種感覺:訂婚,說白了就是別人交了訂金,你,就是一個被買定了的商品!!!無比的悲催!!!
他家在農村,他說家裡沒錢,好,怎麼省怎麼來,我一直都是先替別人著想的人,既然選擇了他,以後就是一家人,實在不想結婚時欠下別人的錢,婚後再辛苦的去還債!
於是,我們就舉辦了一場簡潔的婚禮,連酒席也沒有擺,因為也不放心我的生意,決定去市裡玩一天,回來時再捎帶著進點貨,一舉兩得,(我們生活在一個小縣城)。我的姐姐把我送上了婚車,當時租了兩輛車,圍著縣城轉了一圈,把我們送到了去市裡的車站,說來好笑,都沒捨得坐計程車……坐的大巴就把自己打發了。
我們去市裡一個公園玩了一會,那是七月份,天還是比較熱的,都十二點多一點左右了,從公園出來,他就在市裡寬寬的火熱的馬路上走,一直走,我是又累又餓,本來想就近吃點飯,休息一下,再去進點貨就回去了。可是,結局卻是如此的戲劇化!!
我那時是比較內斂的,對婚姻對感情充滿著憧憬。我覺得我嫁的那個人會疼惜自己,起碼那天我是新娘,他會體察到我的疲憊和天氣的炎熱,會“奢侈”一點,叫個出租,安排一個哪怕簡陋的飯店好好吃頓飯。可是我錯了,他就一直在前面走,一直走一直走,我不知道那兒離車站有多遠,就是走到實在走不動的時候,才說:我們先去吃飯吧?可是,他說的話徹底激怒了我,他說:咱娘說外面太貴,還是回去吧……我現在回想起來還是有點心寒。只交了定金就輕易拿過來的果然不值錢,我一頓飯錢都不值!!!
我也是脾氣倔強的人,於是自己賭氣就近找了一個酒店,訂了房間,我說:我今天很累,吃了飯休息一下,晚上也不走了,你回家吧。結果大吵一架,結婚啊,一輩子可能就這一次,卻是一場如此戲劇化的吵鬧!!
一直在十幾年後才從一個朋友那裡知道,送我出嫁的姐姐,在我們上了大巴以後,婆婆安排在路邊喝的胡辣湯……我不知道這算不算是一種屈辱,可是,這個坎在心裡埋著,直至如今怎麼也邁不過去……
如果說結婚是女人的第二次投胎,那我的投胎也只能算是一場鬧劇!!很多人在講故事的時候會說:如有雷同純屬巧合!!估計,我的故事,巧合的機率很低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