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婆18年10月份結婚,到現在已經兩多了,婚後育有一子,特別可愛,我們都叫他臭臭。
老丈人已經去世3年多了,家裡就丈母孃和他兒子還有幾個孩子。我老婆是丈母孃抱養的,這些在結婚前我都知道。
結婚的時候彩禮說的是16.8萬,當時我不太同意,最後只好妥協了,有各方面的原因。結婚當天,過程我就不說了。晚上我問媳婦你們孃家陪了多少彩禮?媳婦哽咽著說沒有一分錢!就只有買衣服的時候剩下的錢,我一聽氣不打一處來,腦袋嗡嗡的,16萬彩禮一毛沒回,這純粹是鐵公雞一毛不拔呀。當天晚上我一夜沒閤眼,一直在想怎麼會有如此厚顏無恥的孃家人?我這是攤上了怎樣的一個丈母孃還有師兄哥?媳婦泣不成聲......最後我也就忍了,畢竟咱是娶媳婦,不是圖人家陪嫁禮金。
前兩天,媳婦說她媽要過來看她,我說來就來吧,由於我在縣城上班,來的當天我沒見著人,週末回到家裡的時候,丈母孃說她明天回家,我什麼話也沒說。其實,丈母孃來的時候,給我們孩子什麼禮物都沒帶,只帶了幾個饅頭,就是孩子愛吃的水果呀零食呀都沒有買。我不計較這些事,但是我媳婦給她買的什麼,一條毛衣,一個外套,一雙鞋,幾乎從頭換到腳,下來花了大幾百塊錢,還帶著去吃火鍋。我們一家人一年了都沒有去吃火鍋,這個我也忍了。
回家的時候,丈母孃說這要回去了,得給我孫子買點吃的喝的回去呢,要不然我回去人家跑來我啥也沒有,豈不是惹著孫子了,就和媳婦去超市給她孫子買吃喝去了,買完之後就回家了,而給我兒子什麼也沒買......
說到這裡大家說說氣人不氣人,你家孫子就是孫子,你外孫就不是外孫,就不需要吃喝了。做人不能太這樣,得講良心,來到我家又吃又喝,買這買那,回的時候帶這帶那,而給我們啥都沒有。這樣的丈母孃我也真的夠了,永遠也別來我家了,多少是個夠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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