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目的的走過幾條街,內心沉沉的,慢慢行走著,感覺不到陽光的炯熱。心中只有一個聲音,你得拿出證明你兒子就是你兒子。養了20多年親手帶大孩子,證明不了是自己親生的。孩子是她內心的支撐,不管遇到多大壓力,想想孩子就挺過來了。母愛偉大願為孩子付出全部,,在法律面前不能證明是自己的兒子。因購房落房的原因,去辦理落戶手續,戶主是兒子的名字,辦事員問落幾個人的,我說二人我和兒子,兒子手續很辦完了,拿出戶口辦理我的,他看了一會說不能辦理,戶口上戶主和兒子是戶主關係,而不是母子關係,你和戶主只有夫妻關係證明。辦事員又問有孩子出生證明嗎,結婚證,獨生子女證,我回答都沒有。那怎麼辦呢,落不成了嗎。辦事員說回孩子的出生地去開母子關係的證明。事過競遷,二十多年過去了,物事人非了。還能得到法律上的證明嗎?未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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