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以往慣例,將別人的故事整理成了第一人稱形式,方便大家閱讀。
我還年輕,今年才26歲,收入穩定,有車沒房。之前大學時談過一個4年多的男友,然而在學校畢業之後沒逃過畢業分手季。
受了一些傷,從那之後心裡就特別牴觸,只想著穩定自己的工作。
然後一混一年,一直混到27歲之後,爸媽開始著急了,四處託親戚朋友張羅著給我相親。
而我呢,就全是敷衍了事的態度。
說實話,我一點都不擔心自己嫁不出去,可我不知道我爸媽到底是哪來的自卑感。
每次回家也都是明裡暗裡地問一些有的沒的。然後在去年過年的時候,不是疫情影響嗎。在家裡待了小半年,那叫一個煎熬啊,自從回家那天起,我就沒安生過。
沒物件就連呼吸都是錯的,左挑眉右挑眼,站著也不對,坐著還不對。最終在七大姑八大姨的洗腦下,我選擇了妥協。
哎,我決定走出自己的封閉圈,嘗試著去接觸和融入到別人的生活中。於是乎,透過小姨夫的引薦,認識了我的這枚相親男友。
他是我在所有的相親物件中,唯一一個見了面之後沒有反感的人。
他是我們這邊一個加工廠的技術工,收入應該還是可以的,是獨生子。
他爸媽也都挺年輕的,在家裡做點小生意。
我們那裡是個不大不小的縣城,家家戶戶都有自建房,所以結婚都不流行樓房。
他家裡也一樣,自己蓋了帶有庭院的三層樓房。
在我們那裡可以算得上是富貴人家了,主要是長得很有安全感。就是那種丈母孃越看越喜歡的標準型別。
大高個,濃眉大眼,來家裡也是中規中矩,沒有不良嗜好。本來就比我大四歲,所以在一些事情上,感覺他考慮的還是蠻周全的,給人一種踏實穩重的感覺。
主要他家離我家也很近,開車就是20來分鐘,我是不想遠嫁的,我爸媽也就我這一個孩子,若是遠嫁了,以後照顧他們也不方便。
哎呀,我爸媽見了之後,那叫一個滿意啊,恨不得當天就把我嫁過去。我犧牲也是蠻大的,為了在家裡過得安寧一些,我就決定和他試一試,反正也不是很討厭的型別。我爸媽一個勁地撮合我倆,“以後應該是個居家型的,都說夫妻倆的性格得互補,你倆就是剛好互補。”
可是,時間一久慢慢地更熟悉瞭解之後,他簡直就是“鐵公雞”。
大家看到我的奇葩經歷,憋住別笑哈!
自從答應和他談一下試試到決定分手,一共用了49天。
他喜歡帶我蹭飯,而且沒有任何的不好意思。
也沒有過請別人吃飯的打算,禮尚往來四個字他估計都不會寫。
別人升職,他帶著我去。
別人結婚,他帶著我去。
同事聚餐,他帶著我去。
(我保證,每次我都是不知情的,而且那時候交往不是很那個,我每次都是隨口問一句,而他的回答都是:“早都包過紅包了。”)
而且,我那時候只是天真的以為,他是想讓我多瞭解一下他的生活。
所以每次吃飯都會帶著我去,殊不知啊,他只是為了省去約會的飯錢,死皮白咧的天天蹭飯。
現在想起來,我真是想給自己幾個大嘴巴子。
這些都是後面他對我抱怨的時候我發現的,要不然我現在還是被矇在鼓裡。
那天我在公司加班,沒去赴約,然後就出了事。
他被同事直接從酒店攆出來了,人家結婚他就沒隨禮去吃了一頓,人家這次孩子滿月,他又是帶著一張嘴過去。
想著說幾句客氣話就是祝福,還說現在的人就是迂腐,認錢不認人。
他受了氣,然後就發信息在我這裡找安慰。
我剛開始還以為是誤會,想著幫他解解圍,可是後面經過我找人打聽才知道他這幾年的為人處事。
然後再仔細回想一下,這麼久我好像還真的沒有跟他單獨吃過幾次飯,加在一起絕對不超過5次。
還都是快餐,要不就是陝西面館。(他的理由:“我愛吃麵食,經濟實惠。”)
還有另外一件事更來氣!在相處的第49天,剛好趕上我過生日。那天我約了朋友晚上一起聚聚,有家人有朋友,因為都是至親,朋友也都是發小。
所以都知道我那天生日,收了好多花和蛋糕還有禮物。
然後這位男友,那天可算是讓我大開眼界了,他到我們定的包間之後就拉著我出去了。說是有事跟我說,我手機都沒來得及拿就跟他出去了。他拉著我一邊下樓一邊說。“想給你買支口紅,不知道你喜歡什麼顏色,就在樓下你跟我去看看吧。”
我當時心裡還是挺開心的,一直都覺得他很木訥,這買口紅可是出乎我的意料之外。對他的好感瞬間加了好幾分。
可是,可是,可是,你們知道他是準備在哪裡給我買口紅嗎?嗯,沒錯,他迫不及待地拉著我進了一家門口放著大喇叭的兩元店:“兩元,兩元,統統兩元,買不了吃虧買不了上當。”
他還讓老闆把放了好幾排的口紅盒子放在店門口等著我挑選,不知道是多少年的陳年舊貨。
有的標籤都發黑了,還有的口紅外包裝上都發了黃。我至今都記得那個老闆用那種語氣來了一句:“這口紅9塊9,可不是兩塊錢。”而在一旁的男友:“我知道9.9,選好顏色就付錢。”
我就站在那裡看著男友一個個地開啟口紅蓋子,再把它扭出來讓我看看,還說這顏色不比那幾百塊的差啊。
“好看你就買回去自己塗吧,我還忙著呢,先走了。”
當時沒帶手機,要是帶著手機,我絕對把那一整盒口紅買下來送給他。
男友見我走了,放下口紅追了出來,問我是不是覺得送的禮物便宜了所以不高興了。
“沒有沒有,挺好的,只是我配不上你的口紅,您還是另尋他人吧。”
“那9塊9的顏色不也是紅的嗎?錢不得花在刀刃上呀,要是擱別人身上,我連9塊9的都不會買,還不是覺得挺喜歡你的。”哦,合著若不是因為喜歡,別人連9塊9的口紅都沒有。
那我是不是應該跪謝這沉甸甸的喜歡,跪謝這9塊9的喜歡啊。自那次之後,我們就斷了聯絡,他現在是四處說我這樣的人要不得,拜金還愛攀比。
娶了我這種女人的窮三代。嗯,我沒有向任何人解釋過,也覺得沒有解釋的必要。
你說我拜金就拜金,我還真瞧不上那支廉價口紅,我覺得我會擁有更好的。不將就,不湊合,我不是9塊9就能帶回去的姑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