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晃眼我前妻走了三年了,曾經我們一起奮鬥一起努力掙下家業,還有一個可愛的女兒在我們面前活蹦亂跳的。誰也想不到我們會走到了離婚這一步。
她是外地人,我們在外面認識的,朋友們都勸我,我們兩個不合適年齡差距大,我卻不聽朋友的一勁兒的猛追。後來她就跟著我來到了我們這偏僻的地方。我比她大七歲開始還有共同語言,可是後來才發現兩個人考慮事情完全不在一個起點,慢慢的產生了矛盾。我有一個問題給疏忽了,就是我認識她之前她離過婚,她到底因為什麼離的婚我也沒弄清楚。她說是跟以前的婆婆不合鬧的。
其實我的舅舅當時也不看好,舅舅說就怕你這個媳婦留不住啊,離婚第一年的時候她想見女兒,她就坐上了高鐵來看孩子,當我們在見面的時候已經沒有了那種夫妻感覺,顯的那麼的陌生,就像路人一樣不知道該說什麼了。我當時心裡一陣的難受她領著女兒去公園玩兒我也陪著,一路上我們幾乎沒有話題指是陪女兒玩兒,最大的傷害就是孩子了,那麼小就失去了母愛,不知道將來會給孩子帶來多大的痛苦和心裡陰影。
玩了一天她就要走了,摟著女兒親了又親,依依不捨得就那樣走了,熟悉的背影已不在熟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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