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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語有云:“寧拆一座廟,不拆一樁婚。”婚姻本是美好幸福的象徵,一直以來,人們對婚姻都充滿了嚮往與尊重,婚姻在一定程度上,更像是年輕人的成人禮,意味著長大了,步入到了人生的下個階段,肩上有了不一樣的責任。

針對輕率離婚的社會現象,民法典推出“離婚冷靜期”,可見人們對離婚的態度是越來越隨意了,為什麼有這麼高的離婚現象呢?這三大原因是罪魁禍首。

1.生活與精神上未獨立

由於生活條件的改善,多數年輕人都成長的過程中未曾吃過什麼苦頭,直到長大成人,很多事情還是由父母幫襯著,生活上和精神上都未曾獨立。

比如大學生不會洗衣服,放假回家將髒衣服帶回家;從不做家務,到了社會上,家裡總是一團糟,經常喊母親過來幫忙收拾;遇到問題,就喜歡找父母,成為永遠長不大的孩子,並且不願意獨自面對生活困境。

這樣生活和思想上都不成熟的年輕人,走進婚姻,面對另外一個相同的自己,誰又學得會去包容對方呢!一旦發生矛盾,就各自回家找家長,家長自然是向著自己的孩子的多,這樣往往會讓事情惡化,最後不得不以離婚收場。

2.缺乏責任感、易衝動

90年的大部分年輕人都崇尚戀愛自由,,一旦結婚後,面對婚姻中爆發的各種問題,常常脾氣暴躁,動不動就把“離婚”掛在嘴邊,衝動之下就草率地把離婚證領了,而雙方父母還矇在鼓裡。

這種只顧自己感受的年輕人,極度沒有責任感,只顧自己一時的痛快,全然忽略了父母的感受,不管年老的父母是不是能承受,只想到了自己的一時舒服。

步入婚姻後會讓人失去一部分自由,然而我們也得到愛啊!也將學會如何去愛,如何去經營一個家,如何去養育自己的孩子,如何用愛滋養自己的生活。

3.迫於壓力而結婚

近年來,相親之風越刮越大,很多年輕人都是透過相親認識的的對方,還沒相互瞭解,就在父母的催促之下舉行了婚禮,婚後才發現,兩個人不合適也無法相處,因為彩禮返還問題,又會產生許多新的糾紛。

年輕人對待婚姻的態度沒有自己的主見,或者在父母的壓力下沒有自己的堅持,是釀成這個錯誤的最終原因。

父母讓子女相親,為子女挑選結婚物件,都是希望子女能過上好日子;如果子女能與父母進行良好的溝通,讓父母明白自己的想法,雙方達成一致,也不會發生離婚的悲劇。

結語

90年作為離婚主力軍,要加強自己的社會責任和個人責任感,做事要對社會負責,也要對自己負責,婚姻不易,在生活上要學會溝通和諒解,切莫把婚姻當兒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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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評論
  • 女子結婚三年被打四次,丈夫一次比一次狠,這次更是骨裂三根
  • 好的感情,應當彼此滋養,不該互相折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