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有些父母偏心得很厲害,雖然自己女兒為自己做了很多,但是父母就是偏心兒子,蔣先生的岳父母就是這樣。
蔣先生 38歲
我的妻子有一個弟弟,但是那個弟弟很不爭氣,而且啃老很厲害,跟妻子結婚之前我就知道了這件事,但是因為我愛妻子,願意包容妻子。
後面岳父得了重病然後來城裡治療,剛好我們家在城裡,於是照顧岳父的責任就落到我和妻子身上,這些我覺得沒什麼,畢竟自己娶了妻子,岳父母也差不多相當於自己父母了,於是岳父住院的時候都是我和妻子忙前忙後,後面岳父出院了,我就讓岳父來我家住,這樣比較方便照顧,後面岳母也跟來了,他們一住就是半年,雖然岳父身體已經完全康復了,但是就是沒有搬走的意思,這些我倒覺得無所謂,覺得他們住得開心就好了,但是岳父母很多事情做得很過分,因為我下班比較早,平時做飯都是我,岳父母總嫌棄我做的飯菜不好吃,說那些很難聽的話。每天工作已經那麼累了,回家後還要做飯做菜,真的很辛苦,但是卻被岳父母嫌棄,我的心裡真的很難受。
後面岳父母老家拆遷了,他們分得了500多萬,一天晚上,我起來上廁所的時候經過岳父母房間,聽見岳父母兩人在聊天,岳母問這些錢怎麼分呢?要不要給女兒一些?岳父直接回答一分都不給,還說給錢給女兒就相當於給錢給女婿,女婿是外人,不應該拿家裡的錢。
聽到這些話,我心裡很不舒服,我為他們付出了那麼多,在他們眼裡我就是一個外人,第二天我把岳父岳母都勸回去了,跟岳父母說,我伺候不起你們,你們走吧,他們很不開心,還說我不講良心,後面我把原因告訴妻子,妻子也很無奈。
岳父母后面的生活也不好過,把錢給兒子後,兒子就不再理他們了,後面他們想來投靠我,但是我也不願意理了。
結束語:蔣先生的岳父母做事真的有些過分,女兒女婿為自己付出了那麼多,最後卻這樣對女兒女婿,將女兒女婿的心傷透了,落得自己這樣的下場,真的是活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