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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三毛說:愛情如果不能落實到穿衣、吃飯、睡覺、數錢,這些實實在在的生活中去,是不會長久的。

愛你的人,生怕給你的太少;不愛你的人,總嫌你要得太多……

在一段感情當中一旦涉及到一些金錢,不管再相愛的兩個人都會發生一些矛盾分歧。在發生矛盾分歧之後,正是檢驗你們之間感情最好時機,如果一個人真心愛你,在發生了一些矛盾與分歧之後,他一定會從你的角度上出發,本著解決問題的原則,大事化小小事化無。

可是如果一個人不愛你,即便是你們在一起了,他也會想方設法佔你的便宜,甚至會從各種方面剝奪你原有的利益。

如果是這種情況,那你就考慮一下這段婚姻到底是不是良配。最好的婚姻是你們兩個人一起的攜手向前,而不是說一方貪圖另一方的便宜,如果是這種情況,那這段婚姻遲早是會失衡的。

我們一直都講究,婚姻要門當戶對,就是因為門當戶對的婚姻,在結婚之後兩個人的分歧會更少。

如果把心思都用於算計上,你會發現,你的婚姻一地雞毛。

02

文浩的婚姻,就毀在了算計上面,那個時候,他跟妻子是相親認識。

文浩的妻子娜娜,還是一個獨立女性,在婚前就已經靠自己的存款買了一套房子。

雖然是這套房子是首付,但在某種程度上,確實也夠給女人帶來一定的底氣。

當初,文浩跟妻子結婚的時候,他根本就沒有把這件事情放在心上,他覺得雖然這是妻子的婚前財產,但只要兩個人感情好,那麼,這些都不是問題。

婚後兩個人一直都非常的甜蜜,文浩在外面賺錢養家,妻子負責家裡面的一切,夫妻琴瑟和,一派和諧景象。

問題就出現在文浩弟弟結婚的時候,當初,文浩結婚的時候,就已經把家裡面大部分的錢全都花光了,所以輪到他弟弟的時候呢,經濟情況呢是比較緊張的。

那個時候,文浩的弟弟與女方其他都談好了,唯獨新房還沒有著落,但是女方提出,如果沒有房子那就不結婚。

在這種情況之下,文浩把主意打到了妻子的身上,他跟妻子說:娜娜你結婚的時候,不是有一套婚前財產嗎?現在弟弟結婚,新房還沒有著落,能不能夠把婚前房給我弟當新房?

娜娜聽到老公這樣說的時候,覺得有一點點不懷好意,如果缺錢,她可以幫助一些,但是,如果要把他的婚前放給小叔子結婚用,她是有一點點不甘心的。而且一旦結婚,她知道這套房子將來呢是肯定要不回來的,再要的時候,也會因為各種事情而產生一些矛盾和分歧,所以娜娜就拒絕了。

可是在這種情況之下,文浩卻有了意見,他覺得妻子太見外了,看到家裡有難,依然不幫忙,明顯就是見死不救。

所以,夫妻二人因為錢的問題吵了一架。之後,文浩想出了一招,他開始透過各種甜言蜜語來哄妻子開心,希望妻子心情好的時候,能夠同意這個要求。

但是娜娜並不傻,她知道丈夫心裡打什麼主意,所以兩個人在這個問題上一直爭論不休,互不退讓。

嫁到這個家5年,娜娜第1次感覺到原來自己一直是一個外人,不管平時公婆,丈夫,說得多麼好聽,但是關鍵時刻,他們家是一直都排斥她。

虧她還對公婆孝順有加,對丈夫不離不棄,可沒有想到,原來在他們的心目當中,自己僅僅只是一個外人。

後來娜娜曾經跟丈夫再一次溝透過,是否一定要讓她把婚前房拿出來給弟弟當新房。

她的丈夫依然點頭,也是從那一瞬間娜娜明白,原來這個男人根本就不愛自己,一直以來他一直都在算計。

既然,她的心裡,只有他們家人,那她也不願意在對方的身上浪費時間精力了。

當即,她就跟丈夫提了離婚,雖然說有一個月的冷靜期,但她一刻都不願意再冷靜了,因為在這個家庭當中,她沒有感覺到一絲一毫的溫暖。

這一下,文浩真的是賠了夫人又折兵,不僅沒有幫到弟弟,甚至連他的家庭也受到了影響。確實是有一點點損失慘重的。

03.

其實,在夫妻相處的過程當中,不管遇到任何事情,兩個人都應該能以溝通為主。

在這件事情當中,文浩的做法本來就是有一點過錯的,那是妻子的婚前財產,你根本沒有權利處置,更沒有權利逼他做決定。

任何事情都應該商量著來。

對於女人而言,婚前房子是她最後的退路,也是她的保障。

沒有人能夠保障自己的婚姻會一帆風順,或者磕磕碰碰,當婚姻出現磕磕碰碰,或者說跟丈夫吵架之後,至少她還有一個遮風擋雨的地方。

婚姻不是扶貧,兄弟之間感情再深,一旦成家之後,該分清楚的地方,你就應該分清楚。

如果你把婚姻當成扶貧的工具,到最後,一定會為此付出慘重代價。

今日話題:

你贊同把妻子的婚前房給小叔子當新房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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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評論
  • 女子結婚三年被打四次,丈夫一次比一次狠,這次更是骨裂三根
  • 沒事找不開心